关于做好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4月28日,桐城市一大客车(核载25人,实载22人)与一电动自行车相撞后,转向驶入公路北侧水塘,造成7人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省政府办公厅于4月29日下发了《关于桐城市“4.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皖政办明电〔2011〕26号),要求各地全面加强近期尤其是“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皖政办明电〔2011〕2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全省已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起,其中桐城市“4.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造成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突出问题。该起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训极其深刻。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警惕,强化责任,认真查找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排查隐患,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五一”期间,车流大量增加,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皖交安联〔2011〕4号)的部署要求,全面排查事故多发路段、交通拥堵点段等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落实;对不能按时落实整改措施的,要挂牌督办,彻底消除隐患;对因安全隐患未整治或者整治不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健全预警机制,完善预防措施,积极运用科学和信息技术,加强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强化信息分析、研判和交流,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加大监管力度,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车辆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点路段,客运班车、农村短途客运车辆、旅游车辆、自驾游车辆等重点车辆,节假日和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要提高巡查密度,强化管控力度。要加大对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安全教育管理。要对营运车辆进行一次地毯式安全检查,强化对营运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严禁安全性能不过关的客运车辆上路行驶,严禁不具备法定资格的驾驶人从事客运车辆营运,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弯道、路边沟渠等危险路段,要设立明显的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派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警示、提醒群众不乘超员车,不坐带“病”车,不驾违章车,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学校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强化旅游安全意识,不乘坐非法营运以及不符合标准、安全无保障的车辆。要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警示教育,使其自觉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驾驶技术状况不良车辆,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对重点案例要深入剖析原因,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应急值守,抓好防范措施落实。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单位和重点隐患路段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要强化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信息。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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