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生态公路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生态公路的通知

闽交建〔2014〕44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

为落实省政府全面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部署,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文[2014]13号),省厅决定2014年起在全省实施“生态公路”,推进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有关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百姓富、生态美”为目标,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要求,从2014年起在“点、线、面”拓展中实施公路绿化整治、景观环境提升等为主题的“生态公路”,为全省宜居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进公路沿线绿化整治提升及景观改造,构建公路生态长廊,为全省绿道系统生态网络提供支撑。

——推进运营高速公路绿化提升。按照“因地制宜、保障行车安全、适应快速行车、易于养护、经济合理”原则,以“近花灌、中花乔、远大乔”的布局加大沈海复线莆田段、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段漳州段等运营高速公路用地内的林木、花灌、植被栽植力度,使沿线绿化“带网片点”有序相连、“乔灌花草”合理搭配。加大高速公路沿线互通、出入口、服务区生态绿化力度,提升绿化品位和生态效果,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绿化美化融合、绿树草木成片、景观交相辉映的高速公路生态长廊。

——推进普通干线公路绿化提升。结合国省道“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建设,从生态建设、人文理念、景观和谐角度入手,并与沿线生态特点、区域特色、水土环境、自然景观、集镇整治充分结合,对普通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开展绿化整治提升,打造“苗木更多样、色彩更明显、层次更丰富、环境更生态”的普通干线公路生态长廊。

——推进在建公路同步建成绿化工程。在建高速公路(含沈海复线泉州段、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厦门段、漳州南联络线)、普通干线公路及通风景名胜区、重要旅游景区公路项目要高起点、高品位、高标准配套绿化,沿线绿化景观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并在移交运营时同步完成公路沿线因施工造成山体、植被破坏的恢复及弃渣、临时工棚等影响景观施工点(临时设施)的清理修复,改善施工区域周边环境。

(二)落实农村“村村通客车”工程实施好村道硬化任务,着力提升村庄道路通达水平,为美丽乡村拓展提供支撑。

重点实施海岛交通工程及早期建成路面宽度不足4.5米通村路线改造,改善提升重要通道沿线村庄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公路通达水平(重要通道是指高速公路互通口至城区、铁路车站至城区、城镇连接新区和风景名胜区、国道省道、省级绿道、福厦泉绕城高速公路及快速通道等)。2014年建成农村公路1600公里(内含改造海岛内公路网络45公里)。

(三)完善旅游景区配套交通服务设施,为旅游景区拓展提供支撑。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旅游公共交通服务工程”总体部署,配合省旅游局等相关单位推进全省3A级以上旅游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公共交通服务标志牌设立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落实责任。“生态公路”遵循现行公路管理体系机制,按“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原则由管辖责任单位(交通、公路部门及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监管。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实施任务纳入工作议程并细化实施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二)突出重点,示范引路。重点选择连接市与县、交通枢纽至城区、城区至景区、景区之间的路线和主要对外通道,集中力量用1-3年时间打造一批示范路段(实施点),并争取纳入全省宜居环境建设精品示范工程范畴,以此为引导“连点成线扩面”逐步在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出省通道、连接旅游区域等路段构建形成生态示范和绿化景观路网。

(三)分类实施,落实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新建公路实施“生态公路”经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足,运营公路实施经费在运营或养护费用中列支。要拓展实施模式,通过一事一议、转让冠名权、经营权等方式拓宽实施渠道,并将实施要素向“生态公路”归集,形成统筹合力。

(四)加强监督,定期跟踪。各级各单位应加强对“生态公路”监督管理,定期督促检查,强化实施跟踪,确保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目标;并由厅直相关单位负责汇总本行业范围的实施计划及进展情况报厅:

1、请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运营和在建高速公路)、省公路局(负责普通干线公路)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分别牵头组织安排本行业“生态公路”实施计划,并汇总报厅备案(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2,报送渠道:内网OA系统发送“厅建管处/邱慧芳”邮箱)。

2、请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指定专人于每月25日前将“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生态公路”实施情况月进度汇总情况分别报厅绿化办、厅建管处,报表格式及报送渠道按附件3。另外,提升村庄道路通达情况由省公路局按现有为民办实事项目月报表渠道报厅。

附件:1.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生态公路”公路绿化整治计划表

2.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生态公路”公路绿化工程计划表

3.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生态公路”实施情况(月进度)汇总报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20140424宜居环境行动“生态长廊绿色交通工程”实施意见-附1-2计划表.xls

20140424宜居环境行动“生态长廊绿色交通工程”实施意见-附3进度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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