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闽交人〔2011〕52号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91号)和省委编办《关于设立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的批复》(闽委编办[2010]8号)精神,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受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具体实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工作。具体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政策,参与拟订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办法、地方性标准等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实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具体实施公路、水运工程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或参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仲裁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及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或参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应急处置以及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按有关规定负责或承办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资质以及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参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省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指导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和经费渠道
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为财政核拨经费的厅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11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总工办公室、公路工程监督处、水运工程监督处、工程安全监督处、资质管理处、检测管理处、科教信息处、政治处(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人员编制为75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8名,专业技术人员61名,后勤工作人员6名。
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质量和安全方面的副总工2名、人事处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公路工程监督处、水运工程监督处、检测管理处各增配1名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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