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闽交人〔2011〕48号

福建建省公路管理局:

《福建省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福建省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91号)和省委编办《关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方案的批复》(闽委编办[2011]41号)精神,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受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具体实施全省普通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路政、收费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起草公路(不含高速公路,以下统称普通公路)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普通公路交通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二)参与拟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全省普通公路网络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提出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公路交通行业有关统计、路网运行调度、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负责实施全省普通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普通公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有关规定承办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的审核或审批;负责监管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履行基本程序;指导普通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四)参与普通公路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和建设工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指导、督促普通公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行业管理;指导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实施全省普通公路路政行业管理;承办全省普通公路路政省级许可项目的审批;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七)负责实施全省普通公路收费的行业管理,承办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初步审核;参与世亚行(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八)负责实施全省普通公路财务工作的行业管理和审计监督;负责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指导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协调、组织实施普通公路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协助或参与普通公路安全生产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省普通公路行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十)负责实施全省普通公路行业科技、教育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全省普通公路交通行业科技成果以及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全省普通公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和人事工作,指导全省普通公路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

(十二)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和经费渠道

省公路管理局机关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厅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渠道为财政核拨。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17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公路规划处、建设管理处、养护管理处、收费公路管理处、公路应急管理处(公路交通战备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处、路政管理处、科教处、信息处(普通公路路网监控中心)、政治处、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安全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公路管理局机关人员编制为140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26名,后勤工作人员14名。

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5名(含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9名(含副总工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3名(含办公室、公路规划处、建设管理处、养护管理处、路政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各增配1名副职)。另工会正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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