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责任书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龙政综〔2012〕205号
颁布日期:2012-05-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达2012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责任书的通知

龙政综〔2012〕20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龙岩市2012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责任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龙岩市2012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责任书

为顺利推进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提升烟草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烟草农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龙岩市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龙政综〔2012〕106号),现将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的任务、要求、措施等明确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计划完成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12000亩,其中:长汀县3000亩,上杭县2000亩,连城县2000亩,武平县2000亩,永定县2000亩,漳平市1000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扩大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面积。

二、工作要求

1.政府主导。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由县(市)、乡镇政府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宣传引导、规划设计、土地流转、组织实施等工作,真正把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成为民心工程、致富工程。

2.明确责任。县(市)政府要将任务分解细化到乡镇、到村,确定具体地块。每个项目必须明确责任人员和具体要求,按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3.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整理扶持政策,督促相关部门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开通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在土地流转、培植大户、供电、农机服务、烤烟房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

4.落实资金。根据《龙岩市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龙政综〔2012〕106号),县(市)政府按项目建设资金的3.5%筹集工作经费,确保及时到位。同时,督促乡镇及时筹集拨付青苗补偿费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必须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烟田土地整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和工作难点。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抓好工作落实。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专人专责开展工作。

2.整合部门资源。整合国土资源、农办、烟草等部门土地整理政策、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顺利开展。

3.规范土地流转。各县(市)、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制定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明确流转方式、流转用途、流转程序、流转收益,探索建立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各种经营组织,积极培育种植大户,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宣传引导,做好群众工作,依法规范运作,确保土地流转如期完成。

4.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操作,选好施工队伍。县(市)、乡(镇)政府要组建项目工作班子,加强项目实施的指挥、协调、督促,确保工程质量。将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情况列入“五大战役”督查内容,加强检查指导,定期予以通报,对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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