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邵武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文号:南政综〔2014〕129号
颁布日期:2014-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邵武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政综〔2014〕129号

邵武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修改城郊镇、拿口镇、水北街道办事处、晒口街道办事处、水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邵政地〔2014〕57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拟定的城郊镇、拿口镇、水北街道办事处、晒口街道办事处、水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你市应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上乡镇(街道)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并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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