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及重点流域畜禽污染整治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及重点流域畜禽污染整治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南政办〔2011〕41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及重点流域畜禽污染整治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
南政办〔201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的通知》(闽政文〔2006〕49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09〕16号)精神及《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及重点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考核工作的函》(闽农函〔2011〕41号),省农业厅将于近日牵头按照福建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考核办法的函》(闽环委办〔2011〕1号)、福建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的函》(闽流域办〔2011〕1号)的要求,对我市市长目标责任书、重点流域有关县(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进行专项考核。现将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考核办法,重点对我市市长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以及重点流域有关县(市、区)2010年度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具体是:
(一)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
1、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3、禁建区内畜禽养殖场拆除工作;
4、禁建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工作。
(二)2010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是否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禁建区、禁养区划定方案;
2、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拆除情况;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
4、重点流域办挂牌督办的畜禽养殖场整治情况;
5、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统计表格填报情况。
二、考核方式
采取我市及各县(市、区)自查与考核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及各县(市、区)畜禽污染整治工作进行考核。现场考核以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时间
2011年3月25日开始,4月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组成员
组长:省农业厅畜牧业处调研员吴德安
成员:省环保厅自然保护处、驻省农业厅监察室、省生态能源总站各1人。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尽快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查,并做好总结及相关档案的整理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附表1、2要求,认真填报,于3月27日前上报市农业局。
联系人:郑名章联系电话:13509528598传真:8827703
附件:1、县(市、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汇总表
2、县(市、区)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县(市、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县(市、区)
生猪
奶年(50以上)
肉牛(50以上)
蛋鸡(3000以上)
肉鸡(3000以上)
50—200
200—1000
1000—10000
10000以上
个数
年出栏数
个数
年出栏数
个数
年出栏数
个数
年出栏数
个数
存栏数
个数
存栏数
个数
存栏数
个数
存栏数
1
2
总计
注:表中填报的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
附件2
县(市、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县(市、区)
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
禁建区内规模化养殖场
禁建、禁养区外规模化养殖场
已完成拆迁
未完成
各级
财政
投入
(万元)
已完成拆迁
已达标排放
未完成
达标排放
各级
财政
投入
(万元)
已达标排放
未完成
达标排放
各级
财政
投入
(万元)
个数
出栏数
个数
出栏数
个数
出栏数
个数
出栏数
个数
出栏数
全过程综合治理
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养殖
生态养殖
个数
出栏数
个数
出栏数
个数
出栏数
个数
出栏数
1
2
总计
注:表中填报的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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