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宁德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宁德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宁政文〔2015〕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省政府“质量强市”部署,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我市积极开展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在提升我市特色产品质量、扩大知名度和竞争力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2014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福安出口电机质量安全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成为我国首个国家级出口电机质量安全示范区;宁德市出口大黄鱼国家级质量示范区顺利通过复审;宁德市茶叶、古田县食用菌2个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并有序推进。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现决定对宁德市出口大黄鱼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福安市出口电机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以下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宁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安市电机电器同业商会,宁德大黄鱼加工出口合作社。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进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质量强市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通报表扬的单位为榜样,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推进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加快“六新大宁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

延伸阅读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