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落实整改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落实整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落实整改工作的通知
莆政办〔201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福建省纪委、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闽委组通〔2013〕66号),为开好2013年度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市政府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各方意见,于2013年12月10日至16日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召开7场座谈会,同时向全市党政机关单位发出183份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基层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离退休老干部和普通群众等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市政府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的意见建议和市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的涉及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共83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整改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意见和建议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2013年度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责任分解安排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附件
2013年度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
征求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责任分解安排
一、经济发展方面
1.建议加大对仙游的旅游风景名胜区建设、鲤声剧团、李耕国画等本土文化资源的发掘,研究制订具体的措施和意见。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仙游县政府
2.为进一步开发九鲤湖旅游景区,建议修建仙永公路。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仙游县政府
3.建议对仙游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仙游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4.建议引进一些能切实推进涵江发展的项目,把涵江建成莆田的花园,发挥港城优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涵江区政府
5.建议在用地指标优惠政策、土地出让收益部分返还、融资利息贴息、税收返还比例等方面给予涵江区一定倾斜。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6.建议增加旅游发展基金金融,并重点向湄洲岛倾斜。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湄洲岛管委会
7.建议支持建设湄洲岛万吨级对台客运码头,并推进联检大楼建设,以推动海域开放验收及实现对台海上通航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湄洲湾港口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台办、莆田海关、国检局、边防支队,湄洲岛管委会
8.建议加快湄洲岛第二快捷通道的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湄洲湾港口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湄洲岛管委会
9.建议把北岸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的市政工程统筹考虑,特别是在资金上予以倾斜。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财政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10.建议改革绩效考核机制,撤销一些不合理指标,对开北岸发区在指标设置方面,与县区有所区别,不搞一刀切。
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11.建议开展青黛产业发展调研,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2.加大莆田四大名果宣传和扶持力度,做好品牌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13.全市巨尾桉种植面积大,且已逐步进入采伐期。建议适当增加对巨尾桉的采伐指标,避免造成林农巨大损失。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4.科学规划建设南日岛海洋牧场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15.出台禽畜养殖业整治后产业转型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16.建议在产业规划布点上,应全市一盘棋统筹考虑,重点引进低污染、低耗能、高技术含量的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7.建议市政府牵头与商业银行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允许企业在股改后五年予以支持上市。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18.建议出台扶持港口仓储、物流、贸易等产业相关政策,整合港口资源,吸引企业落户,发挥港口优势。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金融办
19.统一工业园区入园优惠政策,防止恶性竞争。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20.成立鞋业产业转型基金,应对鞋业产业危机。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21.建议尽快成立莆田市医疗行业协会,打造“民医”品牌。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
22.严格高新企业审批管理,防止企业利用高新企业之名圈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3.建议在火车站片区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和大型房地产商,做大做强片区,集聚人气,带动发展。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秀屿区政府
24.加快推进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发展。尽快落实万科湖心和三馆一宫。
责任单位:市重点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5.建议各项目服务小组要切实明确其工作职责,切实深入项目一线,发挥服务协调作用,为基层和项目业主排忧解难。
牵头单位:市重点办
责任单位:各项目服务小组
26.建议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体制,尤其是经营性土地出让金市区分享机制。同时在安置房建设资金拨付上建议按进度拨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7.做强做大莆田电商,帮助农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二、社会治理方面
28.建议落实生态补偿有关规定,提高补偿标准,做好木兰溪源头保护开发。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仙游县政府
29.建议继续加大对城市管理的财政投入,尤其是环境卫生、公用设施上,要优先安排投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0.城市管理考评每月1次过于频繁,建议改为每季度一次。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
31.建议加大交通整治力度,重点整顿乱停车、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等问题,改善交通秩序,并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部分市区路段布设了中央隔栅后,反而出现了更加严重的堵塞现象,建议有关部门实地考察,适当调整。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33.建议进一步加大渣土车等车辆滴洒漏问题整治力度。
牵头单位:市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4.建议对纳入城市扩容项目的中小学校舍建设,参照校安工程免收城市配套费、人防费等配套费用,并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人防办、物价局
35.建议尽快制定异地中考的相关政策,落实小学生作业减负。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6.建议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加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推广力度,促进校园和谐。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7.加强辍学青少年管理。重视城市流浪儿童现象。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民政局
38.进一步规范民间捐赠资金管理使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
三、城市建设方面
39.城市规划注重莆仙文化底蕴和人文气息,注重保护古民居和文物,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彰显莆田精神。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0.建议对郊区等城市周边地区先行规划、征迁,并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特别是水、电、网络等地下管廊建设要统筹规划,同步预留,避免或减少对道路等设施的二次破坏。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水务集团、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电信莆田分公司、移动莆田分公司、联通莆田分公司、广电网络莆田分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1.建议城市征迁工作要适度推进,及时解决安置房回迁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2.建议加大对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品位提供有力保障。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体育局、园林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荔城区、城厢区政府
43.建议加大内河整治力度,还群众一片清水。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4.加快推进绶溪河流域沿岸荔枝林景观带建设。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45.建议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整治,严厉打击文献路、胜利路等占道摆摊设点,重视解决市区施工工地、娱乐场所扰民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园林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6.建议将湄洲岛各主干道的路灯建设、管理、维护等一并纳入市政府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7.建议在实施道路改造工程时统筹考虑,错开施工时间,减少老百姓出行的不便。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8.加快打通胜利北路、学园北路等。加快推进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小巷“白改黑”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9.重视荔涵大道两边人行道井盖损坏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0.建议在市区范围内,特别是体育中心片区,充分利用河岸空地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及休闲区,扩大居民休闲健身范围。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园林局
四、民生保障方面
51.在民生项目、强农惠农项目补助方面,仙游县建议市财政在省对县补助的基础上,再参照市对区补助办法,一视同仁予以扶持帮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2.建议加快发展公共交通系统,整顿出租车短途拒载、不打表乱收费、摩托车载客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3.建议开通城区-湄洲岛文甲码头和莆田火车站-湄洲岛文甲码头的专线公交线路,方便旅客与岛上群众出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4.建议进一步改善湄洲岛跨海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高岛上群众用水、用电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55.建议出台政策,允许在海岛、老少边山区等艰苦地区工作满25-28周年的教师可以提前退休。
牵头单位:市公务员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6.建议提高海岛补贴,并对在岛上工作15年以上、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工资待遇。
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财政局
57.建议制订安置房建设统一配套标准,让全市新建安置房有一个统一的参考。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8.建议为安置房“两证”办理提供“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两证”办理手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59.建议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公开执法信息。
牵头单位:市食安办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
60.建议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中小学生均经费标准(目前小学550元、中学750元,近几年都没有变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1.湄洲岛希望增加岛上中小学教师职称职数,落实栓心留人政策。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2.加快推进职工医保、农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并轨管理,提高新农保、新农合、低保补助标准。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
63.多建老人娱乐设施、老人公寓、敬老院、养老院等。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城乡一体化方面
64.建议加大对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改革力度,赋予试点村(镇)更加灵活的先行先试权力,允许局部试点,逐步完善。
责任单位:市一体化办
65.建议明确农村产权登记标准、确权登记范围,以便使确权发证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并尽快建立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自由转让、抵押和出租,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牵头单位:市委一体化办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行政服务中心
66.建议加大对全市村(镇)建设规划的指导,对危房翻建、刚性无房户建房要有一个具体的过渡实施方案,做到堵疏结合。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7.建议在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上提高奖励金标准,连片流转200亩以上的,建议市财政补贴从每亩50元提高至100-200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8.建议按城乡一体化方案,加强义务教育资源整合,重新调整城乡中小学校布局,撤并农村“边际学校”,化解城区中小学校数量严重不足问题,体现教育公平,同时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9.目前农村技能教师配备不足,建议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0.建议加强村级卫生所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对留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高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给予浮动工资奖励。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1.建议把湄洲岛作为农村医疗、社保、教育等均衡发展的试点区,率先实施新农合、新农保城乡一体化。
牵头单位:市一体化办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湄洲岛管委会
72.建议尽快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政务工作方面
73.建议市政府班子成员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基层干部心声,了解群众所需、所想,及时解决就学、就医等群众关注的普遍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轮流深入县区(管委会)召开现场办公会,并形成机制,解决县、区项目建设等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74.建议进一步简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落实简政放权,把更多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县区,并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75.建议更加注重指导基层依法行政,特别是要完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各项相关手续,减少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并在行政复议案件中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76.建议进一步精简文件、通知、简报等,压缩会议、庆典活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77.建议各部门在印发专项工作文件时按照任务分工,明确受文单位,不搞盲目普发,以免没有任务的单位浪费时间和精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78.建议改革检查考评工作,对各部门检查考评的事项进行一次清理,能减则减,能并则并,以减轻基层负担,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监察局
79.建议把公务员教育、培训、引导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范畴,提高公务员队伍业务水平,端正工作态度,改正工作作风,减少“少做事少出错”的错误观念。
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效能办
80.建议组织市府办或有关部门每年到湄洲岛举办1、2期业务培训班,对岛上干部进行业务及政策的传、帮、带,提高岛上干部的工作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81.规范公车管理。建议采取措施防止公车私用。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82.规范项目一线干部津贴发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3.建议对现有报刊进行清理。缩小湄洲日报、莆田晚报、莆田侨乡时报编辑规模。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湄洲日报社、莆田晚报社、莆田侨乡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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