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酒政办发〔2015〕147号
颁布日期:2015-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委会各成员单位:

7月13日至17日,市政府从政府督查室、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考核组,对照《酒泉市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2015年酒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2015年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办法》,采取网上统计、核对资料、实地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全市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现将督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目标,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对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需求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认真履行职责,交通安全工作稳步推进。各县(市、区)进一步夯实交通管理工作基础,按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通报道路交通事故及重点违法行为情况,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大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各项交通安全工作稳步推进。敦煌市、肃州区交委会每月印发交通安全工作动态,通报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履职、交通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对策措施。瓜州县政府召开农村机制建设专题会议,积极谋划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策,分管领导深入农村调研、督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查隐患,补短板,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交通安全责任不断靠实。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截止2015年7月17日,全市成立乡镇交委会67个,乡镇交管站60个,建立率达到乡镇总数的89.5%;建立行政村交管室396个,达到行政村总数的94.96%,乡镇交管站配备专兼职交通管理员95人,行政村交管室配备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413人,成立乡镇交警中队31个。肃州区调配16名正式民警,招聘15名交通协管员成立了4个农村交警中队,实现了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敦煌市政府文件中对乡镇交警中队组建人员经费保障做了明确要求;玉门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公安、交通、财政、人社部门领导深入12个乡镇调研农村交管工作,抽调人力成立专门力量整治农村地区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交通秩序逐步优化。一是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全市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共摸排无牌农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70258辆,免费办理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牌2164辆,其中肃州区办理857辆、玉门市办理269辆、瓜州县办理720辆、金塔县办理160辆、敦煌市办理126辆、肃北县办理20辆、阿克塞办理12辆;免费办理摩托车、农用三轮车驾驶证3514本,其中肃州区办理1373本、玉门市办理621本、金塔县办理362本、瓜州县办理825本、敦煌市办理184本、肃北县办理121本、阿克塞办理28本。肃州区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管站作用,进村入户,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前期摸底登记和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免费办牌办证的政策,调动广大农村群众涌跃办牌办证积极性,农村交通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公安、运管等部门协调配合,落实部门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加大对集中运送学生车辆的通行路段、校园周边道路的隐患治理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学生交通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敦煌市抽调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人员成立“校安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形成了常态化工作制度,成效明显。三是全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政府认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客运安全年”、“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等专项行动,将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教育、落实源头管理、加强路面管控、完善安保设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责任,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金塔县扎实开展整治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行动,严查无牌无证摩托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行政拘留交通违法行为人65人,震慑教育作用显现。四是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各地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传播工具的宣传作用,发布各类交通安全提示信息3.1万条。各地严格落实"六个一"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体标语、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栏或板报、周末大讲堂等载体开展交通安全普及活动。敦煌市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与普法活动紧密结合,在64个村208个村民小组建成8800平方米法治文化墙,利用法制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景观带、“法制宣传电子一条街”、“普法宣传流动线”、法制竞赛以及文化自乐班、乡村舞台、赠送法制图书等形式开展各种文化活动,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宣教交通安全常识,着力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和农村及社区群众的欢迎。

(四)排查治理隐患,通行条件逐年改善。各地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加大道路建设及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实施公路安保“生命工程”建设,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瓜州县编制了“十三五”公路规划,并按照年度提出了建设工期。上半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排查工作,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99处,按照隐患类型进行分类“一路一档”登记造册,逐路、逐段、逐点提出了对应整改建议;在县乡道路增设标志84块,标线11.6公里,波形护栏3280米,防撞护栏4015米,安全护柱170根/330米,减速带200米、爆闪灯8组、反光标示条400米,按照“卡源头、治中段、守出口”工作模式,投资250万元在辖区13条650公里县乡主要道路建设高清智能电子监控卡口23处,解决县乡道路失管漏管问题。肃州区组织了5次交通安全大检查,更换破损交通标志160个,增设波形护栏2000米,防撞墙200米,警示桩850个,对10座病险危桥进行了加固改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县(市、区)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仍然不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落实不够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建设推进迟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力度不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农村交管站、交管室虽挂牌成立,但人员、制度、经费、装备、办公场所未得到有力保障,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组织不到位,管理机制处于低效运转或“空壳”运行状态;车辆摸排、隐患排查、免费办牌办证、交通宣传劝导等工作开展不扎实,免费办牌办证进度缓慢,工作滞后,与省政府9月底前办牌办证率达到90%、年底前达到100%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金塔县于7月9日印发《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推进迟缓,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还未完全展开;瓜州县瓜敦高速公路原瓜州收费站两边卖瓜经营点较多,来往车辆随意停靠,行人随意穿越公路,存有较大安全隐患;肃北县肃盐公路路窄弯多线长,悬崖边水泥安全防撞墩无反光喷漆,众多弯道处无反光安全指示牌,夜间行车安全隐患较多;阿克塞县长草沟省级治安综合检查站道路未硬化,尘土大,卫生差,行车道及停车区域未合理渠化,人车混杂,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影响政府形象;玉门市大畅河农业开发区农用车、“营转非”客车载运务工人员问题较突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还需进一步加强;敦煌市旅游客车公司由于旅游客车系挂靠性质,旅游线路和旅游客运公司安全隐患多,尤其是退出旅游市场和长期在外运营的客车漏管失控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肃州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一路一档”建档资料及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建设施工单位使用擅自改装加长拖拉机拉运钢筋、施工建材甚至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措施落实不够。县市区与成员单位、乡镇社区、重点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任务不明确,措施不具体,责任未靠实,考核办法操作性不强,未按季度督查、年度考核要求进行督查考核通报,跟进落实工作力度不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与目标要求有距离。玉门市未单独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没有细化措施和考核办法;肃北县、阿克塞县、金塔县未按季度督查通报要求对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通报。肃北县、阿克塞县周五、周日往返敦煌中学接送两地学生车辆未按照校车管理模式纳管;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及客运站、客运公司对GPS监控系统的职责不明确,对各自所承担的监管责任及主题责任认识不清,“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方面存在较多漏洞和问题;部分农村客运公司没有办公场所和基本的学习教育、安检场地,主体责任不落实,大部分客运企业“五不两确保”承诺制度未落实;深入推进落实交通安全宣传“六个一”工作措施还有差距;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还处于高发态势,公路通车秩序和城市停车难问题离群众满意度还有距离。

(三)经费保障不够。金塔县未按照要求将交委会、乡镇交通管理站、行政村交通安全管理室经费以及安全宣传教育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影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开展。

(四)事故大幅上升。肃州区、金塔县、敦煌市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上升25.53%、20%、3.7%;敦煌市、肃州区、玉门市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25%、21.43%、10%。其他地方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也分别有不同程度起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严明纪律,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任务。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正视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克服麻痹思想,迅速行动起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分析研判,严纪律,明措施,强推进,抓落实,靠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被动局面。

(二)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必须按期高标准建立完善“机构设置规范、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到位、监管考评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抓主抓重,抓细抓实,切实把辖区道路管起来、宣传教育抓起来,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逐级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定期研判、联席会议、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奖惩兑现、创新激励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体系建设。

(三)解决问题,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各县市区政府要着力解决好农村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失控漏管问题,着力解决好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问题,着力解决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提升问题,大力推进农村客运通乡、通村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好省、市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好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夯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基础。

(四)强化考核,抓好落实,进一步靠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交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考核机制建设,严格实行县市区党政领导包乡镇、乡镇党政领导包行政村的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市交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酒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的通知》(酒道安委会〔2015〕5号)、《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办法的通知》(酒道安委会〔2015〕17号)组织考核考评,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依法追究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延伸阅读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