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加快推进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加快推进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5〕2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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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加快推进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加快推进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日
全市加快推进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
摩托车牌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消除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解决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普遍问题,切实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5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104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分管领导对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在8月底前,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免费办理牌证数完成30%,10月底前完成90%,年底前完成100%。
二、组织领导
市上成立全市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咸大明同志任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朱守科同志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岳永宁同志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傅连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加快办理牌证进度。
三、工作措施
(一)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加快推进免费办理牌证攻坚方案,将各项工作措施细化到位;要足额保障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专项经费,想方设法减免体检费用,并将拓号、喷涂放大号、粘贴反光标识费用纳入正常办公、办案经费予以保障;要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的层级包干责任制;交警大队要简化手续,延伸服务窗口,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乡镇、村社开展集中办牌办证上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乡镇政府要成立免费办牌办证工作服务小分队,进村入户,主动上门宣传、规劝、动员办理牌证,填写《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牌证政策宣传告知单》,留存《回执单》,杜绝免费政策期满后群众以政策宣传不到位为由闹访;要做好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证申领等初始资料审核、表格填写、集中组织办理牌证等相关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协助乡镇交管站、参与上门服务工作队,动员、宣传、推动办牌办证;各县区、各乡镇卫生医疗部门要组建体检小分队,为办证提供便捷服务。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免费办理牌证政策期限及相关管理处罚措施力度,确保政策宣传不留死角,切实推动免费办理牌证工作提速增效。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免费办理牌证政策规定和相关管理工作措施,制作专题专报、展示工作亮点,做到电视天天有新闻、广播天天有声音、报刊期期有文字;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微博微信及手机短信平台推送,张贴《甘肃省公安厅关于禁止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通告》(2015年第3号),制作板报墙报、标语横幅,利用农村“大喇叭”和面对面解答群众疑惑等方式,大力宣传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政策,明确告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严禁上路,无牌无证车辆一经查处,将依法采取高线罚款、行政拘留等硬性管理措施,提示警示群众尽快办牌办证;各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检查劝导站要严格履行职责,对2015年10月31日前发现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劝导、纠正、制止,首次发现采取登记、宣传、教育、警告措施,第二次要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督促驾驶人或车主办牌办证。
(三)严格管控措施,助推办牌办证。各县区公安、工商、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无牌无证车辆限油措施的监管工作,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或者给无牌无证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加油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要督促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销售企业,严格落实带牌销售制度,并配发合格的安全头盔、安全反光条;自2015年11月1日起,各级公安机关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要依法处理,有效整治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免费办理牌证期间,市、县区两级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县区、乡镇,通过抽查单位时间内过境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数量,核实纳管比率,并结合环比测评、通报排名及对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管理责任倒查等方式,督促免费办理牌证工作顺利进行。
四、责任追究
根据省政府办牌办证工作任务推进时限要求,8月底前未完成30%办牌办证工作任务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10月底前未完成90%办牌办证工作任务的,市政府要对县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县区政府通报批评;12月底前未完成100%办牌办证任务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市上对县区免费办理牌证实行半月排名通报制度,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市政府将对县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能改变被动局面、连续多次排名靠后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县区责任领导进行问责。
各县区政府要对乡镇免费办牌办证工作实行周排名通报制度,研究制定相应的追责措施,严肃责任追究,督促乡镇政府按期完成免费办理牌证工作任务。
市公安局负责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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