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兰政办发〔2015〕194号
颁布日期:2015-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关于做好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30日

关于做好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工作的意见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4〕24号)精神,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养老服务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破除阻碍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和政策障碍,使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

二是坚持创新发展。准确把握国家和省上的宏观政策,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创新供给方式,完善行业发展政策,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客观评价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发挥“比较优势”,找准突破口,破解“难点”和“瓶颈”问题,切实落实好《意见》中的主要任务,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措施。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注重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连续性、协同性,把试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服务业发展规划,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区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形成多方参与、相互配合、互助共赢的良好发展格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服务机构和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面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环境更加优化,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行政村。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全市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40张以上,养老床位达到3万张以上,其中养老机构床位达到2万张以上,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床位达到1万张以上。

——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提供2万个以上就业岗位。

——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旅游休闲、金融保险等相关领域融合发展,养老服务业成为全市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标准评价体系、管理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建设,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便捷服务、拓展养老服务项目;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制定公办机构入院评估标准等管理办法;增加护理型机构和床位比例;推进有条件的公办机构改制或公建民营;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建立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

(二)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创新方式方法,加快培育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重点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提供便捷登记管理制度,支持社会力量运营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制定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引导扶持政策。

(三)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根据《意见》要求,确保国家、省、市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完善落实,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金融支持、保障土地供应、落实税费优惠,完善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

(四)优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结合城市规划修订工作,重点落实人均规划用地指标;严格配建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完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切实发挥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设施功能,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五)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着力推动服务观念、方式、技术创新,重点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养老与家政、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水平,引导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

(六)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业涉及领域广、产业链长、发展潜力大等特点,重点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促进养老服务领域的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产品制造、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上下游产业聚化发展。

(七)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将养老服务业作为重要的就业渠道,重点支持应届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就业,扶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通过加强人才引进,强化职业培训,提高职业待遇,畅通职业发展道路,切实推动养老服务队伍良性发展。

(八)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重点做好准入和退出登记制度,加强价格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强化行业自律。

四、项目支持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虚拟养老院”指挥信息服务系统全面提升项目。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高科技技术,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虚拟养老院”指挥信息服务系统功能,扩大、延伸养老服务业产业链。

(二)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全市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399个;建设农村乡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27个,“敬老院”40所。

(三)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扶持项目。建设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榆中县、兰州新区集“养、护、医”为一体的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形式,扶持建设民办养老机构50个。

(四)养老服务产业区域性集群项目。通过政策引导扶持,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打造养老服务产业区域性集群龙头企业5-8个、中小企业30-40个。促进养老服务业产业布局更加合理、服务项目更加全面、服务质量更加标准,养老服务业在GDP中增加值稳步提高。

(五)城市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按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在城市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实施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工程,对达不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政府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改善老年人宜居环境。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5年7月-12月)。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各项配套政策制度。

(二)推进阶段(2016年1月-2018年6月)。完成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85%以上。全市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行业标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一批具有成熟典型经验的养老服务业成果凸显。

(三)攻坚阶段(2018年7月-2020年6月)。全面完成养老服务业各项目标任务,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的发展目标。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7月-12月)。全市养老服务各项政策、制度、措施全面落实,体制机制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成果丰富;养老服务产业区域性集群形成,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加全面,内容和质量全面提升,服务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创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优美;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健身、休闲旅游、金融保险等相关领域和行业实现融合互动发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形成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市上成立兰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国土、建设、规划、房产、交通、商务、物价、文广、体育、旅游、卫计、工商、质检、食药、金融、税务、残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发展规划、目标考核、综合协调、指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组,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二)强化部门责任。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导、典型示范、监督管理等职责,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推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任务要求,整合各方养老服务资源,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市民政局要牵头履行业务监管职能,加强宏观引导、行业规范、业务指导、信息发布和监督管理;老龄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市发改委要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物价局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定价机制;市财政局要建立符合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市人社局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市卫计委要研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市司法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办法;市国土、建设、规划、房产部门要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土地供应;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及税务部门要制定并落实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供热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市教育、公安、商务、金融、文化旅游、体育、质监、工商、食药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创新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5-2020年,各级财政要按照兰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足额筹措资金,保障建设需要。各县区要加强规划项目建设,市级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补助。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公益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各级财政将给予一定资助。要建立和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对养老服务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要加强对工作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区要结合本县区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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