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迅速在全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文号:临州府秘〔2009〕43号
颁布日期:2009-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迅速在全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

临州府秘〔2009〕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09年3月8日,在和政县三合镇虎家村兰郎公路和政段滨河路入口处发生一起8死1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由于这起事故救援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使这起发生在“两会”期间、在省内外造成较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在短期内得到顺利处置。该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了深刻吸取“3.08”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有效预防和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州委、州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州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的完善,集中治理危险路段,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使我州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广大交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者永明副州长

副组长李征云州政府副秘书长、秘书处处长

马吉春州安监局局长

郝献国州交通局局长

马如云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肖永华州运管局局长

李进才州公路总段总段长

杨国宗州交警支队支队长

拜维忠州广电局副局长

马春福州农机局副局长

沙世玉州运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安监局,马吉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永华、杨国宗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从2009年3月17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为期45天,分部署发动、集中整治、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17日至3月19日)

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州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要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靠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0日至4月25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联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弥补工作不足,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总结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州安委会办公室将汇总上报州政府。

四、整治内容

积极开展打“三非”(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非法载客拉人)、查“三超”(货车超载超限、客车超员、行车超速)、治“三无”(无牌照、无行驶证、无营运证)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两强”(强制保险、强制培训教育)规定,不断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实现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一)加大道路交通执法整治力度,强化路面管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机动车违法载人、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处理一起。在客运流量较大的兰郎公路、刘兰公路、省道309线康临段、省道311线和锁达公路沿线等设立临时执勤点,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设在双城、祁家集、柏岭子收费站和临夏市的客运安全检查服务点,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要逐车检查,并逐一核查承载人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严禁罚款放行;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无视法律法规,拒不办理强险和保险的车辆予以严厉处罚。对驾驶人员违反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制止,严重违规的要强制进行培训教育。

此项工作由州公安局牵头,州运管局、交警支队负责落实,州交通局、安监局、农机局等部门配合。

(二)严厉开展打击“黑车”行动,规范交通营运秩序

要加大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力度,坚决整治出租车市场混乱、客运班线违规经营和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纠正交通市场秩序混乱现状,确保道路运输平稳有序。

此项工作由州公安局牵头,州农机局、交通局、安监局、交警支队、运管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大对驾驶员队伍及运输企业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抓好驾驶员队伍的教育整顿和驾校清理整顿,重点解决好驾驶员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问题。建立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的衔接机制,加强监督制约,切实提高驾驶员培训考试质量。二是加强对客运企业排查整顿,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已进入的要强制退出。加强监督,严格按照客运车辆排班制度发车,严禁售超员票,发超员车,确保客车不超员、不超速,确保客运车辆行驶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三是深入排查整治客运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对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督导、检查,对运输企业租赁承包、个体挂靠营运客车进行严格的排查摸底,对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只收“管理费”而未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未落实安全措施的,要严格督促整改。四是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即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或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检查制度,从源头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五是积极推动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靠实交通安全责任。对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责任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查清责任,吸取教训,限期整改的同时,严肃追究当事人、有关单位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真正把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此项工作由州公安局、交通局牵头,州运管局、安监局、农机局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要加强对全州公路危险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帐,研究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在临水、临崖及急弯陡坡处和事故多发路段,根据轻重缓急抓紧设置必要的防护栏和防撞墙(墩),并设置限速、让行、指路等永久性警示标志牌,同时做好雨雪天气道路防滑工作。加强公路养护,对遇有水毁和其他公路病害的路段要及时修复,在进行公路养护开挖的翻浆当天要进行回填,要确保所养路段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占用道路、破坏路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良好的安全通行条件。

此项工作由州公路总段牵头,州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运管局、交警支队等部门配合。

(五)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县区”、“平安农机”创建及道路交通安全“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建立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传播现代交通文明、现代交通知识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开设交通违法肇事曝光台和交通安全警示专栏,采取以案说法、对违法行为曝光等形式,集中处理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和典型的交通肇事案例,形成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社会、媒体监督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切实提高全社会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此项工作由州广电局牵头,州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运管局、交警支队等部门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迫切性,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迅速展开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整治工作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严格整治,坚决反对图形式、走过场。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查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传递信息,共同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面临的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和建议,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专项整治情况。要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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