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10〕240号
颁布日期:2010-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贯彻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陇政办发〔2010〕2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全市旅游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深化、拓展、完善市委总体发展思路,推进全市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在客观分析全市旅游产业开发形势、深刻剖析制约我市旅游发展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五年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和措施,对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旅游业科学发展水平

(一)由市旅游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规划局配合,根据全市旅游业发展新形势、新思路和新要求,尽快对《陇南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完善,编制完成《陇南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陇南市旅游宣传营销总体策划》,并于2011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市精品旅游线路建设规划》、《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全市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规划》、《全市旅游商品开发规划》、《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全市“十二五”旅游人才培养计划》、《全市“十二五”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全市“十二五”旅游市场拓展计划》等专项规划。

(二)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立即着手编制全县(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于2011年6月底前通过评审。

(三)由宕昌县、康县、文县、礼县和成县政府负责,于2011年6月底前按国家5A级景区标准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官鹅沟、阳坝、天池、秦西垂陵园和鸡峰山五大精品景区开发修建性详细规划。

(四)由武都区、宕昌县、成县和西和县政府负责,于2011年6月底前按国家4A级景区标准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万象洞、哈达铺、西狭颂和晚霞湖四大名牌景区开发建设性详细规划。

(五)由宕昌县、武都区、文县政府负责,于2011年4月底前按国家4A级景区标准编制完成大河坝、瑶池天堂和白马河休闲度假旅游区开发建设性详细规划。

(六)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根据《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于2011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县(区)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规划。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旅游开发水平

(一)由市旅游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组织各县(区)旅游、发改、财政部门,按照“全力建设五大精品景区,完善提升四大名牌景区”的要求,论证一批目前最急需投资建设的项目,积极争取省上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投资,并于年底前提出“2011年全市旅游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2011年全市五大精品景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报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财政部门制定《陇南市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加快景区(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按照景区规划,对五大精品景区、四大名牌景区的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和亭台楼榭等景观设施,供电、给排水、垃圾处理、旅游厕所、停车场、标牌标识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景区绿化工程等细化为具体项目,确定年度建设任务,高标准进行建设,三年内达到相应A级景区的质级标准。

(三)加快景区交通建设。1.由市交通局负责,把哈达铺、官鹅沟、洋汤天池、万象洞景区与兰海高速公路连接线,阳坝、西狭颂、鸡峰山景区与成武高速公路连接线,秦西垂陵园、祁山武侯祠、晚霞湖景区与天十高速公路连接线列入“十二五”规划优先建设。2.由五大精品景区和四大名牌景区所在县(区)政府负责,按照规划要求,在1—2年内通过积极争取列项,完成景区内车行道、步行道、索道等道路建设。

(四)加快宾馆饭店建设。由各县(区)政府负责,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新建一批星级宾馆饭店。到2013年,全市新建星级宾馆饭店18家,其中武都新建3家,成县、宕昌、礼县、西和、康县、文县、徽县各新建2家,两当县新建1家,力争五年内全市三星级以上宾馆由现在的10家增加到32家,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达到10家。2013-2015年,每县区再新建一家旅游星级饭店,全市旅游星级饭店达到50家以上。同时,按照“生态、休闲、舒适”的发展方向和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在主要景区(点)周围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型别墅和休闲度假村,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

(五)加快景区通讯建设。由市电信局、市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负责,对五大精品景区、四大名牌景区和其它已开展旅游活动的景区,于2011年底前全部开通移动电话。

三、精心培育精品线路,努力构建大旅游网络格局

(一)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按照建设“2225”精品旅游线路和《全市精品旅游线路建设规划》要求,建设精品旅游线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

(二)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文明办、旅游局、文化局、林业局配合,编制G212、S205等“文明旅游线”建设规划;各县(区)政府负责,五年内把“2225”精品旅游线打造成“文明样板路”。

四、深入挖掘旅游文化内涵,提升陇南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由各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市文联、市文化局、市旅游局配合,邀请、组织知名专家和学者对秦皇故里、伏羲生处、仇池古国、三国古战场、乞巧文化、白马风情、藏羌风情等地方文化进行深度挖掘整理,加工提炼成文化成果,融入景区点建设和各项旅游活动中,积极培育伏羲文化、秦祖文化、三国文化、仇池文化等“历史文化旅游品牌”和“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品牌”。

(二)由市旅游局牵头,市文联、市文化出版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组织专家学者和各类艺术人才,深入景区现场考察,发现景点、挖掘景点、策划景点、包装景点,根据历史、民俗、传说等续故事、作简介、立牌子,融文化元素于自然景观,对景区景点进行文化包装。

(三)由市文化局牵头,市旅游局配合,邀请国内知名演艺公司、导演、编剧进行策划,打造一台以《陇南神韵》为主题的大型旅游文化节目。

(四)由五大精品景区所在县(区)政府负责,市文化局、市旅游局配合,每县(区)组建一支演艺队伍,于黄金周和主要节假日期间在县城或主要景区演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文艺节目。五大精品景区要率先实施,力争2011年1-2个景区有演出活动。

(五)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大力发展一批旅游文化企业,深度开发一批文化休闲娱乐产品,打造旅游文化品牌,推进休闲、娱乐、演艺、文博业发展,用文化提升陇南旅游的品位,增强娱乐性和吸引力。

(六)由市文化出版局负责,各县(区)政府配合,在对全市各种文物古迹、古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整理、保护、开发,并与精品景区和名牌景区组装配套,丰富景区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业开发档次。

(七)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市文联、市文化局配合,组织各类文艺团体和作家创作一批以陇南历史文化、民俗风情、风景名胜为主题的音乐电视、电视剧、电影等文艺作品,增加旅游的文化内涵,扩大宣传效果。

五、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开拓客源市场

(一)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促销力度,继续通过在中央电视台、甘肃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编播旅游形象广告和专题节目等,宣传推介我市旅游产品及精品旅游线路。

(二)由市旅游局牵头,各县(区)旅游局参加,组织主要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饭店,积极开展省内外陇南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进一步宣传推介旅游产品和线路,拓展客源市场。

(三)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各县(区)旅游局和旅游企业,加强与省内外旅行社的合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邀请主要客源地旅行社老总和媒体来我市踩线活动,联手促销精品旅游线路,联手拓展省内外客源市场,构建联合宣传促销的机制和联盟。

(四)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按照市场运作的方法,结合当地民族民俗风情和特色产业,进一步筹办好各类旅游文化节会,通过节会宣传推介产品、刺激消费,营造旅游发展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旅游网络宣传,市、县(区)旅游局和4A级以上景区2011年都要建成旅游网站,通过网络宣传推介旅游产品和线路。

六、加强旅游质量规范与管理,努力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

(一)由市、县(区)旅游部门负责,制定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乐及其他旅游企业的统一服务标准,每年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复核,确保服务质量达标升级。

(二)由市旅游局负责,积极开展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做到每两年轮训一次;每年分别组织景区(点)管理人员、旅游宾馆饭店经理、农家乐业主到周边和旅游发达地区进行交流观摩、考察学习,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三)由市、县(区)旅游部门负责,市人社局配合,坚持不懈地对景区(点)管理人员、导游人员、旅游宾馆饭店经理、服务人员、以及农家乐业主和服务人员进行全员岗位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各类服务技能大赛、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和创先评优活动,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四)由市旅游局负责,市人社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积极与省内外旅游院校联系,由财政、景区(点)、个人共同出资,采取短期培训、全日制委培等方式,选拔培养一批导游人才。同时,各县(区)政府要有计划地在旅游院校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优秀毕业生到景区导游岗位就业。力争三年内五大精品景区、四大名牌景区导游人员数量满足旅游服务需求,导游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五)由市旅游局牵头,公安、工商、卫生、环保、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配合,每年开展一次旅游市场和旅游环境检查整治活动;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抓好各县(区)县城和旅游线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塑造“陇上江南”文明旅游新形象。

七、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一)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旅游、城建、环保等相关部门配合,根据《陇南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二)由市、县(区)旅游部门负责,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面向省内外市场的旅游电子商务系统、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和旅游咨询服务系统,力争于2011年在宕昌、武都、成县县城建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主要旅游景区建立多媒体旅游信息查询系统。

(三)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县(区)政府配合,积极组建旅游客运公司,逐步开通直达景区的旅游专线。

(四)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旅游局、城建局配合,加快旅游标牌标识建设,于2011年底前在市内主要干线公路和城区设置符合国际惯例的旅游交通标牌标识。

八、突出抓好旅游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由市旅游局负责,尽快制定出台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工农业旅游和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创建标准。

(二)由宕昌县、康县、文县政府负责,旅游部门配合,抓好宕昌官鹅沟、康县阳坝、文县天池等3个生态旅游示范点,做到三年见成效。

(三)由礼县、成县政府负责,文化、旅游部门配合,抓好礼县秦文化博物馆及秦西垂陵园景区、成县西狭颂景区等2个历史文化旅游示范点,做到三年见成效。

(四)由宕昌县、武都区政府负责,林业、旅游部门配合,抓好宕昌大河坝、武都瑶池天堂等2个休闲度假旅游示范点,做到一年起步,三年见效。

(五)由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农办、农业、旅游部门配合,抓好康县阳坝镇、康县阳坝镇宋沟村、康县长坝镇段家庄村、宕昌城关镇鹿仁村、成县支旗乡庙湾村、徽县嘉陵镇田河村、西和姜席镇冯坪—青沟村、武都城郊乡姚寨-张家坝村、文县天池乡洋汤寨村、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等10个乡村旅游示范点,做到一年起步,三年见效。

(六)由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工信委、旅游部门配合,抓好徽县金徽酒业工业园、成县红川酒业工业园、徽县通天坪金矿工业园区、武都田园油橄榄加工厂、礼县长城果汁厂等五个工业旅游示范点,两年内见成效。

(七)由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农业、林业、旅游部门配合,抓好成县小川核桃基地及核桃博物馆、武都马街花椒基地及花椒博物馆、武都两水大湾沟油橄榄基地、康县阳坝茶叶基地及龙神茶叶加工厂、文县马家山茶叶基地及御泽春茶叶加工厂等五个农业旅游示范点,年内见成效。

(八)由相关县(区)政府和旅游部门负责,抓好成县龙峡山庄、成县路海、文县白马人家、礼县翠峰山庄、武都南苑山庄、西和新月圆、徽县金徽山庄、两当县康裕山庄、宕昌盆景园等9个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年内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

(九)由宕昌县和两当县政府负责,抓好哈达铺长征纪念馆和两当兵变纪念馆两个红色旅游示范点,三年内见成效。

(十)由文县和宕昌县政府负责,抓好文县白马河民族风情旅游区和宕昌大河坝两个民族民俗风情旅游示范点,三年内见成效。

九、严格执行考核考评,确保旅游工作取得实效

(一)自2011年起,市委、市政府将旅游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纳

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县(区)、各部门确定的旅游工作任务严格进行年度考核。

(二)由市旅游局负责,拟定《陇南市旅游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经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考核内容要随年度工作任务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确保考核工作科学合理。

(三)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年要组织一次旅游发展各项工作任务专项督查,深入各县(区)、各单位对各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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