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的通告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的通告
|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佛府〔2013〕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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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要求,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的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梳理结果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9日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职权一览表
行政执法主体: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表一:行政处罚一览表
序号处罚行为(违法行为)处罚种类依据执法机构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
4.《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二)项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6.《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7.《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不符合从业条件责令改正,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同上
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条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5.《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同上
4客、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6.《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同上
5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或过期,未继续投保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同上
6客、货运经营者未按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责令改正,警告或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同上
7客、货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责令改正,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3.《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同上
8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四)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五)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六)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责令改正,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同上
9客、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暂扣道路运输证,责令改正,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七十条第一款
2.《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十四)项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4.《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同上
10客、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责令改正,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同上
11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五条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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