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清府函〔2015〕7号 ---|--- 颁布日期:2015-01-09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审批<清远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批复
|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清府函〔20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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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报来《关于审批<清远市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请示》(清规〔2014〕1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清远市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
二、规划背景研究范围包括清远市域范围,面积约1.9万平方公里。核心研究范围包括清城区和清新区的太和、太平、山塘与三坑四镇,面积约1833平方公里。近期重点建设地区包括燕湖新区的范围,面积约513平方公里。规划年限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三、规划以实现清远交通“高效、畅达、公平、安全、低碳”为愿景,建设支撑“桥头堡”战略的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一体化、现代化、高品质的绿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四、规划市域形成“三横五纵”高速路网格局。“三横”是指佛清从高速、汕湛高速、汕昆高速;“五纵”是指京港澳高速、广乐高速、连州至英德高速、清连—广清高速、二广高速。规划形成“七横八纵一环”的骨架路网。其中包括“两横五纵”快速路。两横是指湖城大道—清佛公路、银英公路—清三大道(S269),五纵是指城西大道、清西公路、东环快速、S114、漫江大道北延线;“五横三纵”干线性主干路。五横是指城北大道、院环路、人民路、燕南大道、城南大道,三纵是指广清大道、清辉路、白庙路。“一环”是指核心区外围形成的快捷路,由城北大道、东环快速、城南大道、城西大道围合而成。
五、本规划是指导城市交通建设及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请市城乡规划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批后公布及组织实施工作。
此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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