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涠洲岛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3〕88号
颁布日期:2013-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涠洲岛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关于涠洲岛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28日

关于涠洲岛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涠洲岛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区道路客运运输秩序,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遏制和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岛上群众和上岛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涠洲岛旅游区良好的旅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涠洲岛旅游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道路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提高道路安全监管能力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为着力点,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强化交通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涠洲岛旅游区道路运输秩序得到规范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涠洲岛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冯学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冯群声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许华本市旅游局局长

覃善府市安监局局长

左晓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沈祖亮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林国起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

薛伟市旅游局副局长

包能华市法制办副主任

韩光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龙孟安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赵金峰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涠洲岛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日常行政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林国起(兼任)

副主任:韩光新(兼任)

龙孟安(兼任)

成员:陈双武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冯纯市航务管理处主任

蒋启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陆方市旅游质监所所长

王世鹏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晓烽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涠洲镇镇长

郭成莲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涠洲岛旅游区综合管理局局长

姜兴涛涠洲镇党委副书记、涠洲边防派出所所长

林受车涠洲岛旅游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刘贤坤涠洲岛旅游区综合管理局副局长、涠洲交通管理站副站长

三、职责分工

涠洲岛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分六个组开展工作:

(一)码头管理组。

主要职责:负责西角码头区内的客运秩序整顿,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禁止非法营运车辆进入码头候客、接客;禁止机动车辆、人员进入码头作业区或游客通道接客、揽客;禁止黑旅行社,黑导游在码头区内从事地接服务;设置客运车辆接待服务区、车辆上下区和安全检查区,合理划分各类车辆停放位置,实行车辆有序停放;改造游客通道外观,完善通道服务设备,打击偷逃票行为;增设行李车,开展便民服务活动,防止拥堵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涠洲边防派出所、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道路稽查组。

主要职责:查处岛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非法营运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报废、逾期未审验等机动车,从严查处无证驾驶、准驾不符、超员超载、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岛上道路的行车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旅游质监所、涠洲岛旅游区综合执法大队。

(三)安全隐患治理组。

主要职责:负责岛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合法营运主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机动车辆检测系统,解决岛上机动车、营运车的检测难、年检难的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四)交通管制规范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涠洲岛旅游区交通管制相关管理办法;根据岛上交通实际承载能力,从总量上从严控制岛上机动车入户数量;建立机动车“上下岛”登记制度,原则上不允许其他岛外机动车辆上岛(驻岛单位、驻岛部队除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法制办、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五)宣传教育组。

主要职责: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游客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旅游质监所、涠洲镇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综合管理局。

(六)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所需车辆、工作经费落实,负责上岛工作人员食宿安排以及综合协调等工作。

责任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四、组成人员

涠洲岛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需要市直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决定从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或单位抽调人员上岛开展工作,抽调时间暂定至今年底。各单位抽调上岛参加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员要在4月30日前到位并开展工作。

抽调人员如下:市交通运输局5人(市航务管理处1人、市公路运输管理处1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3人),市安监局1人,涠洲岛旅游区综合管理局2人,涠洲岛旅游区综合执法大队4人,市公安局4人(海城区公安分局1人、市交警支队3人),涠洲边防派出所2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人,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3年4月30日至2013年5月10日)。通过会议、横额、墙报、传单等形式,对群众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合法营运意识的宣传教育,对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氛围。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综合治理阶段(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本小组各成员单位,按方案的分工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总结上报阶段。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将本小组治理结果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曝光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二)严肃纪律,强化落实。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综合整治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工作组的指导和督促,办公室主任定期组织对各小组工作实施督查,将督查情况报告各领导小组成员,以便及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对本组工作负总责,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尽职尽责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一律从重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综合整治行动不力、推诿扯皮、效果不佳、行政不作为的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问责。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认真深入开展。整治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定期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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