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0〕35号
颁布日期:2010-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北海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构建和谐交通,针对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顿规范,突出重点、集中打击,通过联合整治,使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和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以及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规改装及造成货物扬撒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有效遏制,使出租汽车宰客、骗客、拒载的行为明显减少,保持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顿方式与重点

(一)联合行动,重点打击。主要针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小汽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

(二)加强监督,依法惩处。主要针对违规经营的出租车、班线车、旅游车和超范围经营的其它车辆。

(三)加强巡查,及时整治。主要针对超载超限、违规改装和货物脱落、扬撒的车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北海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志远副市长

副组长:孟荣展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金吾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左晓峰市交通局局长

覃善府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裴文昌海城区副区长

吴志祥银海区副区长

成员:罗树理市交通局纪委书记

徐锡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剑涛市建委党委书记、副主任

魏平安市工商局常务副局长

鲁性东市旅游局副局长

钟亚华市物价局副局长

莫子宽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邓超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文显德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陈双武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曹国太市公路管理处主任

龙孟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安排、协调有关工作事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工作信息。

四、工作职责

市交通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安排。

市公安局:负责抽调交警支队和治安支队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

市建委:负责派出城管执法支队履行权属范围内的工作,重点整治小摊小贩占道违法经营和乱摆乱卖的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取缔无证经营商店(特别是无证经营旅游商品的店铺)和重点整治占道经营的商店。

市旅游局:负责对旅游公司违规使用车辆和对不合法的旅游公司使用“黑车”的予以制止和取缔并协助交通执法支队予以打击;负责督促海滨公园、海洋之窗、银滩公园等市内旅游景点单位加强门前车辆的管理。

市物价局:负责对合法经营车辆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查处,对不合法行为按权属范围履行职责。

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重点路段内的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和驾驶无牌无证、套牌机动车、三轮电动车的行为进行整治;在重大集中行动时根据市交通执法支队与其协商的有关事项及时派出警力,参与执法的警员负责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拦截和指挥其车辆停靠接受检查。

市治安支队:加派警力巡逻,负责对工作开展中个别人员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煽动群众闹事或聚众围堵交通执法机关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防止事态升级。对暴力抗法、“黑车”等非法经营的组织者、牵头者和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北部湾东路汽车站路段的拉客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小街小巷的管理。督促辖区内小学、市场等单位抓好门前管理,重点督促各办事处加强对居委会的管理,各居委会发现辖区内有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且证据确凿的要及时举报。海城区交通局、银海区交通局根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安排,在所属辖区内协助执法工作。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加强对客运、货运公司的管理,督促公司依法依规提高服务质量;重点督促汽车总站、市和信客运中心站和广西国联北海分公司车站等单位抓好门前的管理,及时制止各种车辆的乱停乱放行为;在办理审核和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的及时向执法支队转交证据,由支队依法进行处罚。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对权属范围内公路的巡查。发现有损毁和破坏公路的行为应予以及时制止,构成违法需要处罚的,应及时向执法支队转交证据,由支队依法进行处罚;发现有超限超载和未采取措施造成货物脱落、扬撒的车辆应及时检查取证或举报,交由执法支队处理。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出租汽车不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结算运费、空车待租拒载和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力度,重点打击从事非法营运的小汽车、摩托车和三轮车。配合运管处、公路处和航务处对合法运输公司和权属公路的管理,对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负责行动计划的拟制和各种情况的收集整理。

五、参与人员及协作方式

(一)市政府指示集中整顿治理时,以市政府下达的时间为准。联合行动时,由市交通局牵头,由执法支队提供具体行动的实施方案,协助单位全力配合与保障。

(二)日常联合行动时,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执法需要加强配合。交警支队固定安排2名交警(主要解决可疑车辆停靠接受检查),协助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

六、宣传工作

市政府指示集中整治时,宣传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日常行动时,宣传工作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各新闻单位要大力支持,利用报刊、电台和电视台进行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参加整治的单位要充分认识联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要将《方案》明确的职责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整治行动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参与联合整治行动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力协作,密切配合。参与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部署的工作认真做好做实。

此方案从2010年2月16日起实施,执行时间为两年。

主题词:交通整治方案通知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12日印发

───────────────────────────

(共印80份)

内容概述:北政办〔2010〕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北海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年三月十二日北海市整顿和规范道…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办〔2010〕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北海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构建和谐交通,针对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顿规范,突出重点、集中打击,通过联合整治,使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和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以及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规改装及造成货物扬撒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有效遏制,使出租汽车宰客、骗客、拒载的行为明显减少,保持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顿方式与重点

(一)联合行动,重点打击。主要针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小汽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

(二)加强监督,依法惩处。主要针对违规经营的出租车、班线车、旅游车和超范围经营的其它车辆。

(三)加强巡查,及时整治。主要针对超载超限、违规改装和货物脱落、扬撒的车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北海市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志远副市长

副组长:孟荣展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金吾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左晓峰市交通局局长

覃善府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裴文昌海城区副区长

吴志祥银海区副区长

成员:罗树理市交通局纪委书记

徐锡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剑涛市建委党委书记、副主任

魏平安市工商局常务副局长

鲁性东市旅游局副局长

钟亚华市物价局副局长

莫子宽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邓超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文显德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陈双武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曹国太市公路管理处主任

龙孟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安排、协调有关工作事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工作信息。

四、工作职责

市交通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安排。

市公安局:负责抽调交警支队和治安支队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

市建委:负责派出城管执法支队履行权属范围内的工作,重点整治小摊小贩占道违法经营和乱摆乱卖的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取缔无证经营商店(特别是无证经营旅游商品的店铺)和重点整治占道经营的商店。

市旅游局:负责对旅游公司违规使用车辆和对不合法的旅游公司使用“黑车”的予以制止和取缔并协助交通执法支队予以打击;负责督促海滨公园、海洋之窗、银滩公园等市内旅游景点单位加强门前车辆的管理。

市物价局:负责对合法经营车辆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查处,对不合法行为按权属范围履行职责。

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重点路段内的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和驾驶无牌无证、套牌机动车、三轮电动车的行为进行整治;在重大集中行动时根据市交通执法支队与其协商的有关事项及时派出警力,参与执法的警员负责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拦截和指挥其车辆停靠接受检查。

市治安支队:加派警力巡逻,负责对工作开展中个别人员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煽动群众闹事或聚众围堵交通执法机关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防止事态升级。对暴力抗法、“黑车”等非法经营的组织者、牵头者和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北部湾东路汽车站路段的拉客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小街小巷的管理。督促辖区内小学、市场等单位抓好门前管理,重点督促各办事处加强对居委会的管理,各居委会发现辖区内有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且证据确凿的要及时举报。海城区交通局、银海区交通局根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安排,在所属辖区内协助执法工作。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加强对客运、货运公司的管理,督促公司依法依规提高服务质量;重点督促汽车总站、市和信客运中心站和广西国联北海分公司车站等单位抓好门前的管理,及时制止各种车辆的乱停乱放行为;在办理审核和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的及时向执法支队转交证据,由支队依法进行处罚。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对权属范围内公路的巡查。发现有损毁和破坏公路的行为应予以及时制止,构成违法需要处罚的,应及时向执法支队转交证据,由支队依法进行处罚;发现有超限超载和未采取措施造成货物脱落、扬撒的车辆应及时检查取证或举报,交由执法支队处理。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出租汽车不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结算运费、空车待租拒载和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力度,重点打击从事非法营运的小汽车、摩托车和三轮车。配合运管处、公路处和航务处对合法运输公司和权属公路的管理,对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负责行动计划的拟制和各种情况的收集整理。

五、参与人员及协作方式

(一)市政府指示集中整顿治理时,以市政府下达的时间为准。联合行动时,由市交通局牵头,由执法支队提供具体行动的实施方案,协助单位全力配合与保障。

(二)日常联合行动时,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执法需要加强配合。交警支队固定安排2名交警(主要解决可疑车辆停靠接受检查),协助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

六、宣传工作

市政府指示集中整治时,宣传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日常行动时,宣传工作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各新闻单位要大力支持,利用报刊、电台和电视台进行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参加整治的单位要充分认识联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要将《方案》明确的职责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整治行动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参与联合整治行动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力协作,密切配合。参与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部署的工作认真做好做实。

此方案从2010年2月16日起实施,执行时间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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