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各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各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崇政办发〔2013〕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各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

崇左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各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全区交通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建〔2010〕44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市县交通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桂财建〔2010〕184号)精神,从2010年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保障,同级财政要合理保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基本支出和必要的项目经费,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从2013年7月起,在我市开展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所下放各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扩权强县”工作精神,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交通运输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全面协调、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利的需要。

二、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的道路运输市场,促进我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二)有利于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责,实现辖区内政令畅通,反应灵敏,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交通运输跨越式发展。

(三)有利于加强运政队伍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政令畅通、廉洁高效、文明执法的运政队伍,更好地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

(四)有利于对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实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充分利用管理资源,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部门人力资源,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三、下放管理的具体内容

(一)机构。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所(站)的行政、人事、财务经费由所属地各县(市)人民政府管理。行政上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保障,同级财政要合理保证运管机构基本支出和必要的项目经费。

(二)人员编制。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所(站)所有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随机构下放到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资产和财务管理。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所有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车辆、办公设备)和收入全部下放各县(市)人民政府并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左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黄必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黄爱东市编办主任

农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黄秋红市编办副主任、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来燊烈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黄松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铭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姚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青培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黄灿升扶绥县副县长

吕雄大新县副县长

麻成邦天等县副县长

周平宁明县副县长

邓军平龙州县副县长

农国华凭祥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农化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维稳风险评估,做好维稳工作。

五、时间安排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管理工作从2013年7月起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3年7月)。在全市道路运输管理系统中,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革的意义、做法进行宣传,对全市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思想动员。对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财务经费、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调查、摸底、清查、登记造册。

(二)实施阶段(2013年8—10月)。由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人、财、物下放接管工作,各县(市)有关部门办理有关人员的入编、财产入帐等手续。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的制定实行。

(三)总结阶段(2013年11—12月)。完成下放接管后的收尾工作和各项工作的建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工作。

(一)严格执行有关纪律。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为保证改革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在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管理改革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一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在完成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工作前,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冻结人员进入。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借改革之机乱发钱物;不得巧立名目变相发放福利;因为工作需要须组织考察学习的,必须报市交通运输局批准;不得虚报假造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债权债务;不得瓜分、转移、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严格控制财务开支。

(二)要做好审计工作。对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2010年以来的财务收支以及债权债务和资产等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当地县(市)人民政府。

(三)要确保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工作和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顾全大局,支持配合和积极稳妥地开展改革工作。切实抓好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期间做到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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