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崇政办发〔2012〕107号
颁布日期:2012-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崇政办发〔2012〕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

崇左市展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显著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同时为十八大的召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市政府决定,于8月1日至1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针对问题多发场所和监管薄弱领域以及重点品种开展大整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死角。坚持治理整顿和产业发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使“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逐步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产业得到进一步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农牧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排查,重点排查重金属、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农田和灌溉用水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治理农田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排查治理,重点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高毒限用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等农作物上使用等行为。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的规范指导,督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猪肉产品中“瘦肉精”、禽肉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定点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检测责任。继续强化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重点打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由农业、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

(二)食品生产环节。一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取缔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二是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制定和实施重点食品专项抽查计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责令企业实施召回。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以食品生产加工集中区域为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帮扶引导,落实长效管理制度。(由质监部门负责)

(三)食品流通环节。一是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包括证照过期)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二是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销毁及召回、信息公示等制度。三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小食杂店、小商贩的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大力推进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者自律、食品市场社会监督和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由工商部门负责)

(四)餐饮消费环节。一是对餐饮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原料进货索证监管,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开展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卫生集中检查。二是对监管重点的规范整治。以学校食堂及周边、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农村歌圩节饮食摊点等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饮具和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的控制等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小餐饮集中整治,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持证率,防止食物中毒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五)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酒类流通管理环节

1.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加快屠宰厂(场)的整合,推动屠宰企业全面改造升级,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二是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肉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制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严格执行屠宰环节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三是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牛、羊定点集中屠宰,规范活禽屠宰;逐步建立屠宰企业质量可追溯制度,逐步完善企业监管档案和信用记录。(由商务部门负责)

2.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加大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随附单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重点检查经营户的备案登记、台账和随附单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和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查处。(由商务部门负责)

(六)食品进出口环节。排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准入管理,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代理商的注册、备案和监管。落实原料基地、出口企业备案制度,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档案,防范和打击食品进出口假冒和逃漏检、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

(七)保健食品。重点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厉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具有功能疗效和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于8月8日举行崇左市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各县(市)也要在当天同步举行启动仪式,营造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和市级各监管单位分别制订出各自的行动方案,并于8月20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1-7966331),由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11月10日)。各县(市、区)、各级监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组织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责令限期治理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期间,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营造百日行动浩大声势。

(三)总结汇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各县(市、区)、各级监管部门要对照整治目标认真开展自查,查找不足、剖析原因,结合年度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强化措施,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各级监管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崇左市成立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加强此次百日行动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级监管部门要相应的成立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和推进机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监管部门要统筹兼顾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障经费,切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执法的密切协作,发现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及时通知上游环节查明原因、下游环节控制危害。

(三)突出重点,全面铺开。要紧紧抓住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领域,加大清理整顿的力度,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大整顿百日行动的全面铺开。一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防范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的用餐安全。三是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开展严打“地沟油”行动,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四是加强“三小”整治,以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避免出现监管的漏洞。五是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

(四)强化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五)重拳出击,严惩犯罪行为。用重典、出重拳,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加强案件查处监督,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未及时查处、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对隐蔽性强、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根据需要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处中需要技术鉴定的,监管部门要给予支持。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六)广泛宣传,社会参与。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行动的措施、进展和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增强消费者信心。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开展“三个一”活动,对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建立“红黑榜”制度,支持保护诚信守法企业和龙头企业。宣传部门要主动组织记者报道,在主流媒体要开辟专栏、开展专题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建立健全百日行动督查考评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市食安办要会同市级各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各地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请各县(市、区)、各级监管部门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材料报送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八)总结经验,健全机制。要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营造强大声势,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努力形成政府高度重视、监管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总结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的好方法、好经验,不断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治本”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附件:崇左市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崇左市食品安全大整顿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冯学军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翁家尊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邓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苏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国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韩日德市公安局副局长

韦宗华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海峰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杨耀福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碧君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韦德璋市工商局副局长

秦林山市质监局副局长

黎庆儒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黄繁星凭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周平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春凤扶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县食安委副主任

张儒聪宁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县食安委副主任

李贵卓天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县食安委副主任

师小玲大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县食安委副主任

韩日辉龙州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县食安委副主任

孙睿君凭祥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冯明春江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区食安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邓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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