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城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城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城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贵港市城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各种行业的生产工艺日益复杂,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发生大型火灾、特殊火灾的比率不断增多。针对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种消防装备器材配备率较低的现状,为提高我市整体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以市公安消防支队为主要力量,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和完善的战斗保障体系,特制定本预案。

1预案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贵港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及灾害性事故。重特大火灾主要有:大面积火灾、高层建筑火灾、地下工程火灾、石油化工、人员聚集场所和有毒类火灾、煤气及其它爆炸类火灾。

2指挥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到场的消防部队最高首长担任灭火救援总指挥。总指挥所有的灭火救援决策意图一般应逐级下达命令付诸实施,遇有特殊情况可越级下达实施命令。

3设立现场总指挥部

总指挥长由市委、市政府到达现场的最高首长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住建委、市政局、卫生局、消防支队、供电局、供水公司等单位领导组成。

现场指挥部下设火场指挥部:

3.1火场总指挥:市消防支队主官(1人)

副总指挥:市消防支队副职领导(1人)

职责:负责现场全面工作,指挥各组完成各自范围内的任务,对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等重大行动作出决策。

3.2灭火战斗组:市消防支队参谋长及各消防大队军政主官(7人)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全过程的组织指挥,并根据指挥部的决策下达作战指令,抢救火场被困人员,消灭火灾。

3.3火场调度组:市消防支队调度指挥室及司令部参谋(5人)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通信联络、力量调度、火场记录等工作。

3.4宣传鼓动组:市消防支队政治处、宣传中心(6人)

职责:主要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思想鼓动工作和影像、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宣传报道。

3.5战勤保障组:消防支队后勤处(4人)

职责:主要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及人员所需的一切物资供应。

3.6安全保卫组:消防支队防火处(6人)

职责:在公安、交警、巡警未到场前,负责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公安、交警、巡警到场后,将警戒任务移交公安部门,并充实到一线力量。

3.7医疗救护组:医院救护人员(若干)

职责:主要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处置。

4战斗编成:

4.1第一出动力量(25人)

4.1.1第一战斗小组(15人)

特勤大队抢险救援班、一班

4.1.2第二战斗小组(10人)

特勤大队二班、三班

主要任务:当接到重、特大火灾出动命令时,战斗小组全体战斗员立即登车赶赴灾害现场,并在指挥员的指挥下迅速展开战斗,根据现场情况判断,采取果断措施,并逐级向首长汇报。

4.2第二出动力量(20人)

4.2.1第一战斗小组(10人)

港北中队抢险救援班、一班

4.2.2第二战斗小组(10人)

港北中队二班、港北大队干部

主要任务:当接到第二出动命令或增援命令后,全体战斗员迅速按指定地点集结并赶赴现场,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展开战斗。

4.3第三出动力量(15人)

港南中队一班、二班

主要任务:当接到第三出动命令或增援命令后,全体战斗员迅速按指定地点集结并赶赴现场,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展开战斗。

5注意事项

5.1参战人员必须按要求搞好个人防护,携带通讯工具、照明灯具等。

5.2疏散、抢救人员时,应及时开通广播系统,稳定人员情绪,指导疏散方向。疏散应在单位人员配合下进行。

5.3选择多处出口,作好人员分流,避免发生拥挤踩伤事故。

5.4在排烟时,要关闭通风、空调系统,并在排烟口部署力量设防。

5.5利用消火栓结合器向管网供水时,要搞清管网的使用性质及固定消防水泵压力。

5.6注意各小组的配合协同作战,严禁单兵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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