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都安瑶族自治县“1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都安瑶族自治县“1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河政办发〔2014〕123号)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4年11月9日14时30分许,都安瑶族自治县九渡乡九光村村级道路发生一起一辆面包车(车牌号为桂MNZ088)翻下悬崖,造成9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1人危重、1人重伤、3人轻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尽快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都安瑶族自治县“1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胜良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黄家根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陆俊百市纪委常委

成员:俞勇才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杨西林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员

张秀冲市总工会副主席

韦耐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容毓伦市运管处副主任

兰盛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花全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杨进凡市交通运输局科长

周日辉市安全监管局主任科员、副科长

杨秀宇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正科级检查员

农运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任科员

李江洪市运管处副科长

事故调查组要尽快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请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积极配合调查组开展工作。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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