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池市201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10〕49号
颁布日期:2010-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河池市201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201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河池市201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春运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有关春运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至3月10日,共计40天。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运输学生车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公路治安秩序保持良好,车匪路霸案件减少,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10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201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李克纯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岳云、市公安局纪委书记、交警支队支队长覃赫担任,成员由市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局、运管处、教育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河池公路局、河池海事局等有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覃赫同志兼任,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201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从2010年1月29日起至2月2日止,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春运客运车辆的管理。一是严禁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客车参加春运和1年内达到报废期的营运客车从事长途客运。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要在2010年2月1日前将上述客运车辆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公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检查、监督,督促客运企业和业主对所有参加春运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加强每日报班前检验制度,从严检验车辆技术状况,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营运。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临时用于接送单位内部人员客车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督促各单位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车辆检查、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行车安全。三是对临时用于接送民工的长途客运车辆,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前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接送民工车辆的起发时间,加强检查,要求客运车辆进入客运站发车,并按春运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检验,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严格客运车辆驾驶人管理。凡2009年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主要以上责任、因交通违法被记分达12分或者仍有违法记录尚未接受处理的大、中型客车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2010年2月1日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排查,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督促各客运企业、单位落实春运驾驶人资格审查工作,凡有以上三种行为之一的,坚决不允许参加春运。公安交警要积极配合各客运单位做好春运客运驾驶人资格审查工作。

3.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春运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警、交通部门督促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组织营运客车承租人、驾驶人、乘务员召开会议,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盘和挂图(交警部门提供资料),进行面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教育部门要在放假前组织辖区全部学校,结合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对所有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司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二)实施春运管理阶段

实施春运管理阶段,从2010年2月3日起至3月14日止,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春运第一天,是全区统一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咨询活动、与有关客运单位举行“安全迎春运”启动仪式等方式,掀起春运宣传活动高潮。春运期间,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春运旅客运输流量流向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在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光盘,展出宣传挂图。要加强对国道、省道沿线村镇驾驶人及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利用节日、圩(集)日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宣传资料。同时,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涉及春运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对交通堵塞、道路施工、恶劣天气等影响交通有关群众出行的信息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提醒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安全。

2.强化路面监控,全力维护公路主干线的良好交通秩序。一是公安交警要切实做好自治区、市、县三级春运执勤站点的管理工作,把好出入关口。在自治区级的“公安交警执勤点”南丹六寨,实行24小时监控,逐辆检查7座以上客车,并做好检查记录。设立都南高速公路出口,宜州德胜值勤点为市级执勤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交通流量、流向以及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设立本辖区的县级执勤点,执勤点之间的距离原则上不少于60公里,执勤点附近要设有简易停车场、旅客休息室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为客运车辆驾驶人提供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适合本辖区的勤务制度,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对辖区主要道路的监控力度。相邻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科学安排警力,开展好联勤。二是春运期间,全市继续统一实行春运客车联检制度。各公安交警春运执勤点对参加春运的7座以上客车进行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驾驶员疲劳驾驶、客车超员、车辆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第一次接受安全检查的客运车辆,免费将自治区交管局制作的《2007年春运广西道路交通安全联检本》发放给客车驾驶人。对持有联检本且在前一执勤点经交警检查,行驶里程在200公里以内的客车,各执勤点可简化检查程序,没有超载超速和其他明显违法行为的,即可在联检本上签注后放行。三是公安交警部门要采用测速仪、摄像机以及公路电子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加强对辖区内车辆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或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高速公路全线、全部国道、省道作为全市公路重点路段,沿线每个交警大队至少设置1个测速点,每个测速点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小时,有条件的交警大队要开展夜间测速,从严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对有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客车驾驶人,除从严处罚外,要将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及客车牌号、班次等情况及时通报车籍地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驾驶人所在运输企业。

3.加强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作用,发动乡镇干部和交通安全协管员,继续落实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责任制,确保乡村道路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山区危险路段,要落实人员进行严防死守,切实加强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特别是圩(集)日、节假日、民俗活动期间,要严格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客车、摩托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要继续严格执行禁止客运车辆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行驶的规定。要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有夜班客车在禁行时段、路段营运的要及时纠正和登记,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交通部门及客运企业,同时报当地政府和安监等部门备案。

4.加强对校车和摩托车的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加强对营运客车监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运输学生车辆的管理。教育部门在学校放假、开学前后,要针对运输学生车流、人流量逐渐增大的实际,加强对运输学生车辆的管理,交警部门要从严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车接送学生,严禁报废车、货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针对近年来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结合前两年春运期间大量摩托车长途返乡、道路交通事故突出的实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探索预防和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遏制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要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疲劳驾驶嫌疑的,要强制驾驶人充分休息后,方予放行。

5.加大对事故隐患路段和施工路段的管控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目前对自治区、市、县三级督办事故隐患路段的整改情况,对春运前无法完成整改的路段,以及新增的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和施工路段等可能会严重影响春运交通安全和极易引起交通堵塞的路段,要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好管控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6.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跨线桥、显示屏等,广泛开展针对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特点的宣传工作;加强对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的管理,严格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治安案件多发路段和服务区、收费站的巡逻,打击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全市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7.加强对恶劣天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预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工作,一旦遇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排除险情,严防发生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交通堵塞,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8.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维护公路治安良好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车流量大、夜间行车多、犯罪分子容易伺机作案等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打击和防范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措施,加强与治安、刑侦等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公路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运期间公路治安秩序良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团结协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的高度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及早部署,周密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团结协作,为2010年春运提供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春运安全。春运前,自治区将组织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单位的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将根据辖区实际,在春运前组织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春运期间,各级政府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春运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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