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钦政办〔2012〕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钦州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培训体系,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桂政办发〔2012〕53号)、《钦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围绕提升各级政府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整合现有应急管理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培训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紧扣需求,提升能力。坚持按需培训的理念,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受训对象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为建设和谐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2.强化保障,讲求实效。坚持面向实战要求,突出应急管理培训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建立健全培训机构,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培训方法,强化师资保障。

3.全面覆盖,分级分类。结合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将全市各级干部纳入培训范围。针对不同受训对象的岗位职责,突出重点,实施分类培训。

4.示范带动,健全体系。有效整合、规范各类应急管理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各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源,建设钦州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不断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系。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五年跨越、十年巨变”奋斗目标的发展需要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结合岗位需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合作交流,明确培训重点,着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应急管理培训,推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上新台阶。2012至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应急管理业务培训:

(一)领导干部培训。市应急办负责组织全市镇(街道)领导干部、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从事应急管理工作业务科室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指挥处置突发事件水平。

(二)基层干部培训。各县区应急办(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辖区内村(社区)和学校、医院等单位基层干部的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和防灾避险技能培训,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企业负责人培训。市、县区工信、安监、国资等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企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统一集中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对所属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培训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及管理责任,分别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干部预防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性,把加强应急管理培训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明确培训任务

市应急办负责组织镇(街道)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培训,各县区应急办(管委办公室)负责基层干部培训,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负责人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

(二)有效整合各种应急管理培训资源

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各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源,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理论、方法、技术等教学、研究,开发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景模拟互动教学课件,制定应急管理培训计划,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依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建设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培训教育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情景模拟、应急演练等要求的重点培训基地。

(三)完善培训方式手段

建设钦州市应急管理门户网站,完善应急管理培训网络、案例教学推演系统和应急管理安全体系,大力推广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研讨式教学和模拟演练教学,定期开展县区和部门之间的应急管理工作交流活动,选派应急管理业务骨干到上级或有关地区跟班学习锻炼。注重学习借鉴先进的应急管理经验,积极开辟跨地跨省的多种培训渠道。

(四)保障培训经费投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促进经费向优质培训资源流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党校(行政学院)为依托,培养、建立一支应急管理教研骨干队伍,为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同时,从具有较好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中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推动高等院校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加强学术研究和交流,为提高应急管理培训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

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对象和内容,分别研究制订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标准。将应急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纳入现行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体系,统一实施质量评估和考核。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严肃培训纪律,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培训班,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可参照本方案的要求,分别制订加强干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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