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吴昆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吴昆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黔府函〔2014〕133号

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申报吴昆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4〕50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吴昆同志,生前系贵州黔桂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贵州黔桂西南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黔桂金州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4月7日,吴昆同志在贵州黔桂金州建材有限公司参与救援被垮塌石灰石余料掩埋的员工时,不幸被滑塌的石料掩埋,经抢救无效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同意批准吴昆同志为烈士。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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