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毕府办通〔20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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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6〕7号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毕节市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
毕节市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1.围绕“人、车、路、企、管”等要素,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关键环节管控,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竭力减少一般事故。
二、切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攻坚县”工作
2.纳雍县、织金县列为我市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攻坚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攻坚实施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3.攻坚重点:深入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整治,严打非法营运,严格落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路面违法违规集中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重点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切实完善道路交通安保设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夯实交通安全基础。
4.攻坚目标:确保不发生3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探索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探路子、做示范。
三、着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攻坚县”工作
5.七星关区、赫章县列为我市2016年“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攻坚县”,成立由县(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县(区)长任副组长,县(区)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攻坚实施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6.攻坚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县、乡、村三级管理工作体制建设,构建“五在乡镇”农村道路防范体系,强化“一站一点一队”建设,乡镇协管中队严格落实“六个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等包保责任制度,形成“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
7.攻坚目标:确保不发生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探索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探路子、做示范。
四、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8.各县(区)要立即成立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有效净化客运市场,彻底铲除非法营运空间。市政府将成立以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公安的副市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检察、公安、安监、公路、高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要迅速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
五、深入开展客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
9.各县(区)要迅速制定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客运站场及客运车辆的管理,有效督促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市级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公路、高管等部门配合,迅速制定督查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
六、深入开展货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
10.各县(区)要制定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货运车辆安全排查整治,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市级由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公路、高管等部门配合,迅速制定督查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
七、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11.各县(区)要制定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巡逻管控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涉及非法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市级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公路等部门配合,迅速制定督查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
八、深入开展路面违法违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2.各县(区)要制定路面违法违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加大重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运输危化品车辆管控,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市级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安监、公路、高管等部门配合,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和督查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
九、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
13.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挂牌督办。今年要确保完成15处以上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和45处以上连续急弯、连续下坡、陡坡、临崖临水路段治理及500公里以上通行客运班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路段路侧防护设施建设。市级将挂牌督办30处以上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各县(区)要按照危险路段级别,挂牌督办60处以上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
14.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各县(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客运、货运、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驾驶人及中小学生、高速公路沿线乡镇群众等特殊群体,制定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推动“一县(区)一基地”体验式设施建设。
15.加强“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和“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各县(区)要在3月30日前将辖区“两客一危”企业车辆、驾驶员信息全部录入“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确保“户籍化录入”,“人车绑定”、“人脸信息录入”等基础信息完成率达100%,企业平台二次学习完成率达70%;要将“人、车、路、管”等信息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确保4月30日前驾驶员和机动车信息录入达到辖区机动车、驾驶员保有量的70%,其中,被列入2016年攻坚县的七星关区、赫章县、纳雍县及织金县平台数据录入率不得低于90%。
16.全力加强高速公路监督管理。市高管、公安、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按照“一路三方”工作模式,加强联勤联动,有效打击涉牌涉证、超限、超载、黑客运、红眼客车、冲闯站卡、危化品运输车“带病”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百车交通违法率降至3%以下,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沿线乡镇群众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等违法违规行为。
17.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有效化解交通安全事故民事赔偿纠纷。
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督导检查及责任追究
18.全力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立专班,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不尽责、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将严格问责。各县(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也要成立督查专班,对辖区各乡镇、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进行常态化督查。
各县(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具体实际,迅速制定所涉及的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并在2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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