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发〔2010〕155号
颁布日期:2010-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贵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15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贵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贵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城市管理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三)取消市属辖区内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五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四)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五)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六)依法负责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统计和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战备支前运输的有关工作。

(三)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调控和平衡全市交通运输运力;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业协会工作,发挥交通运输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的运政和路政管理,统一管理城乡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含小轿车定线客运和旅游客运、汽车租赁、特殊物资运输);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业的管理,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五)负责市属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组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及客货运输站场的管理。

(六)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全市水上港航监督、船舶检验、船员培训考核及交通安全管理和船舶维修市场管理。

(八)负责起草交通运输专项法规和规章草案;开展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九)贯彻交通运输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监督实施交通运输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涉外工作;管理涉及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与国际组织间合作的有关事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督查、会务、接待、信访、提案、档案、史志、综治、计生、绩效目标考核和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管理交通涉外事务;负责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中心组学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和工、青、妇工作。

(二)规划财务处

承担全市交通运输业发展研究;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交通建设大中型项目的行业审查和报批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后评价工作;承担交通环保、外资引进和交通运输业规划和统计工作;培育和规范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城市客运和公交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市交通运力整体发展规模。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预(决)算;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外汇、信贷以及与税收、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归口管理建设项目资金的解拨、使用和监督;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以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与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综合协调处(交通战备处)

指导协调交通专业运输企业做好结构调整和经营质量信誉等级评审工作;承办政府部门之间运输事宜协商事项,指导和协调城市客运、道路客运、水上运输等综合运输方式的衔接;负责客货运输(城市出租车)经营权出让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城乡运输一体化建设的指导协调;负责交通战备支前运输的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改革改制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业的维稳、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贯彻执行交通建设(养护)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市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建设和养护技术及质量管理;负责市组织实施的公路、主枢纽客货运输站场、港监站所、渡口码头建设的立项、预算、工程可行性报告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定额信息化管理;组织审查市属交通建设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交通建设项目测设、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查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所辖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决算核查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协助省属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负责交通运输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指导交通运输业的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拟订交通运输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审查和报批;参与有关法规草案的研究修订工作;负责本市交通运输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汇编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及备案工作;归口管理运政、路政、港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法规政策咨询、行业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参与交通运价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六)技术安全监督处

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的宣传和贯彻;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节能减排、技术标准、质量和计量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公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引进、因公出国考察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申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的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

纪检、监察机构设立中共贵阳市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设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含纪检监察单列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根据筑党发〔2010〕6号文件精神,将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调整由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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