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整治营运车辆运营秩序和车容车貌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整治营运车辆运营秩序和车容车貌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盘水府办发〔2013〕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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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整治营运车辆运营秩序和车容车貌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水城县、钟山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中心城区整治营运车辆运营秩序和车容车貌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4月16日
市中心城区整治营运车辆运营秩序和车容车貌专项行动方案
为迎接2013年贵州第八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五城联创”活动,全面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服务水平,结合我市道路交通运输发展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教育培训、行政干预、经济处罚和法律惩戒为抓手,立足源头治理,突出重点环节,落实交通“保畅”和“亮丽”工程,打造整洁卫生、蓬勃向上、热情好客的交通运输团队,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心城区整治营运车辆运营秩序和车容车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尹志华(市人民政府)
副组长:陈泉(市人民政府)
方志江(市交通局)
成员:宋邦维(市交通局)
蔡盛周(水城县人民政府)
赵庆强(钟山区人民政府)
刘明月(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周涛(市道路运输局)
朱刚(水城县道路运输局)
张选池(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局,宋邦维兼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培训,提升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素质。
工作内容:对市中心城区客运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全面轮训。轮训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运营、行业管理、文明交通、市情简介及名胜古迹、名吃名巷、传统文化等。
目标要求: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轮训工作,切实提高客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牵头单位:市道路运输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旅游局。
(二)再审查再登记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工作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再审查再登记,责令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站、场)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变更或注销原经营许可。凡达不到相应技术等级和要求的车辆,一律清退。
目标要求:2013年4月20日前完成再审查再登记工作,切实规范客运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市道路运输局。
协助单位:水城县道路运输局、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三)整治市中心城区客运车辆、客运站点脏乱差现象。
工作内容:整治市中心城区公交和出租车车容车貌、客运站点脏乱差现象,清理卫生死角和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暴露垃圾,规范车辆停放、通行秩序,塑造六盘水城市交通新形象。
目标要求:从即日起,基本实现客运站点整洁有序,无卫生死角,车辆停放、通行有序;2013年7月30日前基本实现公交车、出租车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身广告内容健康、简洁美观、无破损。
牵头单位:市道路运输局。
协助单位:水城县、钟山区人民县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水城县道路运输局、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四)整治市中心城区客运车辆运营秩序。
工作内容:采取公开举报电话和上路巡查等方式,治理公交车等客运车辆窜线经营、拒载、甩客和出租车拼客等行为,严厉打击非营运车辆载客等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从重处理,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捷。
目标要求:2013年6月30日前基本杜绝拒载、宰客、甩客、拼客等现象,2013年7月30日前基本实现无窜线经营和非法营运现象,公交车、出租车营运秩序良好并保持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协助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道路运输局、水城县道路运输局、钟山区道路运输局。
(五)整治“马路市场”和公路堆积杂物造成的拥阻行为。
工作内容:取缔马路市场,督促县乡级公路涉及乡镇清除公路堆积物。
目标要求:2013年6月30日前辖区内主要交通干线基本无“马路市场”和乱堆乱放现象。
牵头单位:水城县、钟山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水城公路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六)完善市中心城区公交站台和公交、出租车临时停靠点。
工作内容:建设420个公交站台和600余个公交、出租车临时停靠点。
目标要求:2013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公交站台实现雨棚、候车座椅等设施无破损、干净整洁,公交线路指示牌清晰,站台广告内容健康。
牵头单位: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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