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境内高速国道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09〕202号
颁布日期:2009-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境内高速国道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9〕20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境内高速、国道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黔东南州境内高速、国道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试行)

为积极应对高速、国道公路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堵塞事故,维护我州境内高速、国道公路交通正常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牢固树立道路交通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构建州县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相互配合、支援的应急处置及救援联动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州人民政府高速、国道重特大交通堵塞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是:

组长:罗健(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彭鲁鸣(州公安局副局长)

陈龙(州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严新国(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

廖理(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付勤勇(州消防支队支队长)

房晓彬(州人民医院院长)

郭强(贵医二附院院长)

吴松(高速直属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刘吉祥(凯麻大队大队长)

雷明春(玉凯一大队大队长)

刘宏学(玉凯二大队大队长)

刘泽汉(高管路政大队大队长)

江武(高管施救救治站长)

雷国军(麻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龙丽娟(凯里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熙江(台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左剑斌(剑河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复州(三穗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大江(镇远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长德(岑巩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麻江县、台江县、三穗县、岑巩县政府应急办负责人、医疗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州人民政府罗健副秘书长、州公安局彭鲁鸣副局长、凯里高速公路严新国处长、州消防支队付勤勇支队长、州人民医院房晓彬院长、贵医二附院郭强院长、高速支队王建喜副支队长);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职责

州公安局:负责协调安排警员配置及突发事件区域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

高速交警各单位: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物资,维护现场秩序,及时疏散受困群众,组织车辆交通分流。同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和有关市(县)交警大队并报告州政府应急办。

高管路政部门:及时通报凯里高速公路管理监控所发布道路交通预警及相关信息;配合高速交警及时进行交通分流,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对事故现场快速进行施救;及时赶赴现场进行道路清理。

州政府应急办(州政府值班室):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接报处理,根据领导批示、指示搞好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

州消防支队:接到指令后,快速赶赴现场,对肇事车辆快速解体,及时抢救受困人员,携带防毒装备,及时控制、处置危化物品,防止二次事故发生、扩散。

医疗部门:接到指令后快速赶赴现场,先期对受伤人员进行处置,快速抢运伤员,运至医院进行妥善医治,全力抢救伤员生命,最大限度减少伤亡。

州、县(市)公安交警接到指令和警情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配合高速公路管理各有关单位进行处置。处置的具体办法:1.及时赶赴高速公路匝道口,协助将从高速公路分流出来的机动车引导到国道通行;2.为不能在国道行驶的大型机动车指定临时停车场、停车位,组织有序停放,缓解高速公路、国省道压力;3.高速公路恢复通行后,引导大型机动车重返高速公路;4.发生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后,协助高速交警,及时疏散事故周边群众,并设置警戒区域,防止二次事故扩散。

三、适用范围

(一)因恶劣天气或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造成高速公路严重阻塞6小时以上的事故。

(二)因运输危化物品车辆翻覆、危化品泄漏,需要进行交通管制或封闭事故现场的。

(三)因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治安、刑事案件等影响,造成高速公路严重堵塞的。

四、工作措施

(一)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各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强化部门联动配合。

(二)高速交警完善值班备勤制度,接到事故报警后,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开展事故处理工作。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情况,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及时采取道路交通分流措施,减少高速公路交通堵塞现象发生,需要增援时及时请求各相关部门给予增援、配合。

(三)高管路政部门,完善值班备勤制度,保证施救设备技术状态良好,接到指令后及时赶赴现场,开启应急匝道,引导医疗、救援车辆、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做好辅助性工作。确保救援车辆的畅通,开展肇事车辆施救工作。遇塌方等自然灾害,及时对道路进行清理,尽快恢复交通。

(四)消防部门接到指令后,迅速组织人员携带救援装备赶赴现场,解救因车辆撞击、侧翻、失火、落水、坠落而被困的人员,排出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险情。遇运输危化品车辆的事故,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了解运载的物品种类及可能导致的后果,迅速上报危化品种类、危险程度、是否泄漏、及时处置是否需要紧急疏散周边人员。

(五)医疗机构接到联动指令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先期对伤员进行紧急处理,及时将伤员运至医疗部门进行妥善救治。

(六)州、县(市)公安交警进一步加强值班备勤制度,接到联动指令后,迅速作出反应,及时指挥调度从高速公路上分流出来的车辆,按照行进方向有序通行,加强路面管理。为大型车辆、客运车辆指定临时停车场停放,遇危化品车辆事故,按照指令及时疏散事故周边人员并设立警戒区域。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县(市)应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订与本预案互为衔接的实施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定人定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充实物资装备。

(三)增强安全处置救援意识,参加处置救援人员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背心,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四)强化责任意识,保证预案启动后能够做到指挥有力,处置工作有序,横向协调到位。

(五)高速公路各有关管理单位要加强交通事故预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交通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设置必要的减速标志和减速带,加强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和技术、物资、装备建设,不断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救援能力。

本预案从州人民政府批准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预案由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负责人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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