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4年度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实施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2014年度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考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力防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黔西南州2014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是指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评工作坚持客观、规范、公正、科学的原则,以督查促落实,以考评促绩效,争比进位,奖优罚劣,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州人民政府成立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与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州交警支队,专门负责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评工作。

第五条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州安监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旅游局、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质监局、州农委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考评办法,根据《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评分表》内容,逐项对各县(市)、义龙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第六条各县(市)、义龙新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要比照模式,成立相应的考核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及分工,负责本县(市)、义龙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评工作,准备好相关印证迎检资料,接受州政府考评。

第七条考评时间: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评年度。

第八条考评方式:采取日常、季度、年终综合考评,考评以书面文字、数据、图片、影像为印证资料。表内各项减分到零为止,不产生负分。

第九条考评内容:各县(市)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乡(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公安、交通、公路、安监、教育、司法、质监、农机等部门相关工作。

第十条年度考评按100分考核,各县(市)、义龙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评结果将于次年1月底在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主页网上公示,并呈报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召集人,通报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县(市)、义龙新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主要领导。

第十一条各县(市)、义龙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被国务院表彰的加3分;被省政府表彰的加2分;被州政府表彰的加1分。

第十二条各县(市)、义龙新区因业务工作或队伍建设出现下列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考评资格:

(一)发生三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因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因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四)因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形。

第十三条各县(市)、义龙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评前三名的在全州范围内通报表扬。

第十四条各县(市)、义龙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评实行末位约谈制度,年终考评分低于85分的,在全州范围内通报批评;年终考评分值排名末位的,州政府将约谈县(市)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评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州政府将约谈县(市)政府、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2014年度)

附件

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4年度)

考核

部门

工作目标

基础分

考评方式

评分标准

扣分及

依据

得分

一、县

(市、区)级政府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基础分15分

1.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专门领导机构,将本县(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考核,每季度须对部门和乡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2

未建立健全的、缺一项扣0.5分;每年2次考核,缺一次扣0.5分;考核印证资料不全的扣0.2分。每少检查一次扣0.5分。

2.建立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分路长工作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2

未建立制度扣1分,未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分路长会议的每少一次扣0.25分,每次会议无解决主题工作的扣0.2分,无会议纪要的扣0.3分。

3.与部门、乡(镇)、办事处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1

随机抽查被检查县(市、区)十个单位,每漏签一个扣0.1分。

4.制订本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工作方案,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等。

1

每少一项扣0.2分。

5.组织综合年度交通安全检查情况。有部署、有投入、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1

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检查,缺一次扣0.5分,无安排、无投入、无检查无总结,缺一项扣0.25分。

6.建立“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和“交通事故速裁法庭”,按州政府规定划拨“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专门经费。

1

实地检查、查阅资料

每少建一项的扣0.5分。建立未开展工作的扣0.5分,未划拨经费的扣0.5分。

7.积极开展道路及公路隧道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治理。

3

对省、州、县级道路交通隐患路段、公路隧道无排查、无部署,无治理计划、缺一项扣0.2分;少治理一处扣0.3分(含治理前、治理中、治理后图片及文字资料)。

8.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新闻媒体部门宣传有计划、有部署,设有专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栏、版面。

1

利用专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栏、版面、电视、广播等形式每月宣传两次,未开展的,每次扣0.1分。

9.社会各部门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

现场抽查

随机抽查被检查县(市、区)三个单位,全年至少两次教育,每少一次扣0.3分。

10.当地群众交通安全法律、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

1

现场抽查

随机抽查被检查县(市、区)干部、群众、学生、驾驶人、车主20名,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达90%以上,每少10%扣0.25分。

11.交通违法率降低。

2

现场抽查

随机抽查所属县(市、区)辖区20辆机动车,主干道违法率不超过10%,县、乡道不超过15%,每超10%扣0.25分。

二、乡(镇)政府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基础分15分

1.建立乡(镇)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实行农村道路“路长”工作制度。乡(镇)、办事处明确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

查阅资料

无联席会议机制的扣0.5分。未明确专人分管交安工作的扣0.5分,无联席会议制度、无“路长”工作制度的,每项扣0.2分。

1

2.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2

检查会议记录

每缺一次扣0.5分。未解决实际问题的扣0.25分。无会议纪要的扣0.3分。

3.与乡(镇)部门、企业、村组、学校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1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抽查被检查乡(镇)5个单位,每漏签一个的扣0.4分。

4.建立乡镇、办事处交通安全管理站,落实专职协管员,执勤装备、经费保障到位。工作有落实。

3

查阅资料、实地检查

未建立的扣3分,经费未落实的扣1分。工作无记录的扣0.2分。未按规定配置专职协管员的扣1分。

5.辖区交通管理基础情况清楚,台帐健全。

2

查阅资料

无机动车(含面包车、摩托车、电瓶车、货车、农机)台帐、驾驶人台帐、危险隐患路段排查台帐,每缺一项扣0.5分,台帐内容登记不全、不清楚的每项扣0.1分。

6.每年两次综合检查,交通安全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1

查阅资料

缺一项扣0.25分。每年两次综合检查缺一次扣0.5分。

7.农村红白喜事打招呼和跟场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2

查阅资料

未制定农村红白喜事打招呼和跟场管理制度的扣1分,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

8.乡(镇)政府每年至少开展四次交安宣传教育和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1

查阅资料

每少一次扣0.25分。

9.成立群众性的交安组织(交通安全协会)。

1

实地检查

未成立的扣1分。协会未正常开展工作的扣0.5分。

三、公安部门考核内容,基础分15分

1.当年交通管理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

1

查阅资料

每少一项扣0.25分。

2.严格排查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并制定整治措施(含高速),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有台帐、有治理措施、有整改意见。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1

查阅资料

每年两次,每少一次排查扣0.5分,排查未制定治理措施扣0.2分,未上报政府、通报有关部门的扣0.5分。

3.对营运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出租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1

查阅资料

每少一种台账扣0.25分,抽查发现漏登一台扣0.1分,登记不健全,缺项的扣0.05分。

4.严格驾驶人申领、考试、办证等环节。

1

查阅资料

随机抽查驾驶人10人档案,每发现一起违规扣0.1分。

5.严格机动车办牌、办证、检验,报废等环节。

1

查阅资料

随机抽查10台机动车档案,每发现一起违规扣0.1分。

6.对驾驶人实行违法记分、教育考试管理。

1

查阅资料

随机抽查驾驶人10人档案,未实行违法记分管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记分达12分未进行教育、考试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

7.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到位。

1

查阅资料

“五进”工作考核与交通安全宣传目标管理考核同步,每个季度未完成扣0.25分。

8.对违法、肇事驾驶人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

1

查阅资料

每月一次,少一次扣0.05分,抽查20名违法、肇事驾驶人,漏1人扣0.05分。

9.交通安全重点行业(客运、危化)每月开展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

1

查阅资料

全年开展十二次,受教育率100%以上,缺一次扣0.05分。低于100%每少10%扣0.1分。

10.认真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每年不低于四次。

1

查阅资料

专项整治未部署的每次减0.2分,缺一次扣0.25分。有部署无小结的每次减0.2分。

11.组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每年不低于两次。

1

查资料、实地检查

未组织开展的每次扣0.5分。

12.开展“示范公路”畅通工程、平安县区工程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

1

查阅资料

无部署、无开展工作的扣1分、无检查、无记录的每项扣0.25分。

13.禁止客运车辆禁行时段通行三级以下公路。

1

实地检查

抽查5处,每发现一次扣0.2分。

14.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记录。

1

查阅资料

每半月无工作开展记录的,扣0.2分。

15.设置固定宣传栏进行安全教育。

1

实地检查

无固定宣传栏的扣0.5分,每年少于四次宣传的每少一次扣0.25分。

四、交通、公路部门考核内容,基础分15分。

1.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有台帐、有内容、有标准、有措施、有进度、有责任。

2

查阅资料

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无台帐、治理措施、标准、进度、责任的每少一项扣0.4分,未上报政府、通报有关部门的扣0.5分。已治理未销帐的扣0.2分。

2.每季度进行一次运输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检查。

2

查阅资料、实地检查

抽查两个单位,每少一次扣0.4分。

3.在国、省、县道及其学校周边设置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

1

实地检查

抽查五所学校每少一处扣0.2分。

4.在三级(含)以下国省道及县乡道路设置客运车辆禁行时段禁止通行标志。

1

实地检查

抽查五处,每少一处扣0.2分。

5.对客(危)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1

查阅资料、实地检查

抽查一个客(危)运输企业每少一次扣0.25分,发现对安全隐患未查处的扣0.25分。

6.督促指导客(危)运输企业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驾驶人管理制度、车辆检验制度、GPS平台动态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与从业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

2

查阅资料

每少一种制度、台账各扣0.25分,责任书签订达不到100%的每少10%,扣0.2分,建立了未落实的各扣0.5分。

7.运管机构落实“三关一监督”(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车辆技术三关,对客运站场监督,对客运站主要检查三不进六不出执行情况)制度。

2

查阅资料

抽查10份客(危)运输车辆档案,检查一个客运站,没有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的扣0.5分。检查登记不全的每次扣0.2分。

8.严格客运车辆营运线路审查。

1

查阅资料

每发现一起有违反夜间规定行驶三级公路的每次扣0.5分。

9.认真组织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1

查阅资料、实地检查

检查一个超载检查站,未开展的扣1分,不规范的每起扣0.25分。

10.交通安全重点行业(客运、危化)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

2

查资料

全年开展四次教育活动,受教育率达100%以上,缺一次扣0.5分。教育率低于100%,每少10%扣0.2分。

五、安监部门考核内容。基础分5分

1.督促、指导、协调、配合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公安交警、农机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3

查阅资料

内年完成四次督导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抽查发现对安全隐患未监督查处的扣0.5分。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车辆和驾驶人及所在单位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2

查阅资料

发现一起不执行倒查的扣2分。

六、教育、学校考核内容。基础分5分

1.督促对有校车的学校专用车辆设置明显统一标识,严格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严禁手续不完备的校车接送学生。教育师生不违法驾驶、不乘坐违法车辆。

1

查阅资料、实地检查

每发现一辆未按规定设置标识的扣0.5分。发现师生违法驾驶车辆一起扣0.1分;发现师生乘坐违法车辆的发现一起扣0.2分。

2.要求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

1

查阅资料、实地检查

抽查5所中小学校有1所未开设的扣0.4分。

3.教育局与中小学校、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1

查阅资料

抽查5所学校,教育局与中小学校未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的每校扣0.2分,学校与学生未签订安全责任状达100%每少10%扣0.1分。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

实地检查资料

抽查5所学校,每个学校每年完成四期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少一期扣0.2分,无专题宣传栏的,扣0.5分。

七、司法部门考核内容。基础分1分

司法部门将交安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总体规划。

1

查阅资料

未纳入普法教育规划的扣1分。

八、质监部门。基础分2分

定期抽查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并查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

查资料、实地检查

每年两次,随机抽查检测站,未定期抽查扣1分,对违法违规未查处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九、农机部门。基础分2分

1.严格驾驶人申领、考试、办证等诸环节。

1

查阅资料

随机抽查驾驶人10人档案,每发现一起违规扣0.1分。

2.严格机动车办牌、办证、检验,报废等诸环节。

1

查阅资料

随机抽查10台机动车档案,每发现一起违规扣0.1分。

3.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基础数据管理,每季度通报一次基础数据信息。

1

查阅资料

每少通报一次扣0.25分。

十、道路交通安全控制目标。基础分20分

1.道路交通死亡考核指数不超过州政府下达的控制数。

10

查阅资料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控制数的得10分。超过控制数每增10%,扣2分。

2.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不突破控制数。

10

查阅资料

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每发生一起扣3分;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万车死亡率降幅10%以上,未达到降幅标准的扣5分。

十一、按时完成上级各项工作任务。基础分5分

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5

查阅资料

每少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资料的,每次扣1分,上报资料内容缺项的,每项扣0.5分。

延伸阅读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