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府办发〔2013〕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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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近期,遵义、贞丰等地相继发生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伤害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特别是贞丰“9·13”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省、州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巡查排查,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切实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若不能及时治疗和有效管理,轻则流浪街头,干扰妨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重则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工作,不仅有利于病人康复、家庭幸福,而且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这项工作不仅仅是公共卫生问题,也是重要的社会政治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加大宣传预防,加强治疗管理,强化跟踪服务,坚决杜绝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政府牵头、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和“属地管理,摸清底数、建立台帐,落实管控、确保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州政府牵头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和其他日常工作事务。每半年召开一次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事务。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排查督促机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州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摸底排查,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发现及时、治疗到位、监护到位、管理服务到位。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沟通并上报相关信息,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三是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个人档案,及时录入、更新信息,确保有效利用。四是建立定期回访督促机制,定期对治愈出院的患者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患者所在乡镇、社区以及监护人做好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责,落实发现患病、落实监护、送医治疗、治愈监管等各个环节责任,使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全面到位。
综治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将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平安县(市、新区)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
卫生部门:依法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评估、技术指导工作和随访管理;建立监测、诊断、风险等级评估、定点强制治疗“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精神卫生知识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公安部门:配合综治、卫生、民政、财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对经评估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做好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处置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流浪乞讨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及患者原籍查找等工作。
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将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资金的保障和监管工作。
民政部门:加大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做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特别是要加大对“三无”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流浪乞讨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会同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对疑似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及治愈后回访服务管理工作。
人社部门:负责按照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已参保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合规医疗费用;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患者就业。
残联:开展患重性精神障碍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推动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设施建设;依法维护患精神障碍的残疾人合法权益,协助民政等部门做好患精神障碍的残疾人救助工作。
宣传部门:宣传、文广部门以及州日报社、州电视台等部门配合综治、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宣传,加强对精神卫生及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
(四)加强经费人员保障。一是要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将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要为精神病医院提供人才保障,为精神病医院配备足额的医护人员,使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三、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州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加强检查、督促、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县(市、新区)要将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平安县(市、新区)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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