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4〕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25日

鹤壁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增强防范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我市境内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7)《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油气长输管道(天然气长输管道指天然气门站以外)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管道泄漏、爆炸、火灾、中断供气等突发事故或者有可能造成以上突发事故的险情隐患。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区政府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事发地县区政府不能有效处置的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1.4.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各县区政府、管道企业要依靠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增强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事故预防相结合。以常态下的巡检维护、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为重点,做到常备不懈。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市政府成立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抢险救援重大事项决策、指导、协调等工作。市政府分管安全副市长为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副秘书长为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消防支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移动鹤壁分公司、联通鹤壁分公司、电信鹤壁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及管道企业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抢险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及网络舆情监控等。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各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批示等。

(3)市发改委:负责对事故处置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处理,协助指挥部领导和市政府应急办做好协调处置工作。

(4)市安监局:负责事故的组织调查工作,按时向省安监局报告事故等。

(5)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收集有关证据、现场警戒、维持秩序、交通管制等。

(6)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等。

(7)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引起的火灾、爆炸等现场救援,组织伤亡人员的搜救工作等。

(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控事故现场对邻近地下供气、供水、供热管网的影响,做好应急保护工作等。

(9)市质监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管道的检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等。

(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应急监测及处置工作等。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等。

(12)市民政局:协助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安置、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13)市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做好分析预测,及时提供风向、气压、降水等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等。

(14)鹤壁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应急供电、电力恢复工作等。

(15)鹤壁石油分公司:负责做好燃料保障、技术咨询工作等。

(16)移动鹤壁分公司、联通鹤壁分公司、电信鹤壁分公司:负责做好事故现场通讯畅通工作等。

2.3成立工作组

指挥部可根据救援工作需要,结合有关部门职责,下设8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处置工作。

(2)抢险救援组:负责制定处置措施和方案,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3)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后勤保障组: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交通运输、应急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

(5)治安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秩序、人员疏散和交通管制。

(6)专家咨询组:负责对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7)新闻报道组:负责新闻媒体接待、事故救援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

(8)善后处理组:负责受灾群众安置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响应

3.1事故分级

根据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一般险情、重大险情、特大险情和灾难性险情4个险情等级。

一般险情(事故隐患):管道企业日常巡线过程发现的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

重大险情:必须立即处理的问题,否则会进一步扩大、加剧危险情况和增大处理难度和工作量。

特大险情:管道虽未破裂、泄漏,但随时可能发生破裂、泄漏。

灾难性险情:管道发生破裂、泄漏,危及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能正常向下游供应。

3.2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响应分为两级:Ⅰ级(市级救援)和Ⅱ级(县区及管道企业级救援)。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管道企业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不同的事故等级划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Ⅰ级响应(市级救援):针对油气长输管道中特大险情和灾难性险情。

Ⅱ级响应(县区及管道企业级救援):针对油气长输管道中一般险情和重大险情。

3.3响应程序

3.3.1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区以上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油气长输管道特大险情和灾难性险情事发地县区政府报至市政府的时限,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

3.3.2县区和企业应急响应

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发生后,管道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修与救援。事发地县区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3.3.3市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后,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信息;

(2)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各成员单位和专家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县区政府进行现场指挥;

(3)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通讯、气象、物资、资金、环境保护等支援工作;

(4)调集有关应急装备、物资等投入应急救援;

(5)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

(6)必要时根据事故救援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3.4指挥协调

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管道企业要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事发地县区政府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按照相关处置预案提出救援方案,统一协调指挥。

发生特大险情和灾难性险情时,立即启动市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迅速到岗,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开展应急处理,配合县区政府研究处置对策,组织专家组协助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油气长输管道是线性工程涉及面广,当发生灾难性险情短时间内难以处置的,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请求启动省级相关预案。

3.5信息发布

按照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别由县区现场抢险指挥部或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准确对外发布事故有关信息。新闻媒体记者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拍摄采访时,应经指挥部批准,服从现场指挥,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不得妨碍救援行动。

3.6应急解除

3.6.1现场抢险指挥部和县区政府确认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经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

3.6.2抢险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突发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突发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4监督管理

4.1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管道企业要大力宣传油气长输管道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对油气长输管道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2预案演练与评估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针对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更新。演练前要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3奖励与责任

对在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处置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事故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纪依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附则

5.1预案管理

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沿线地方政府备案;具有油气长输管道监管任务的县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5.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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