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
2015[2015]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4-2018年)》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
(2014-2018年)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豫政〔2014〕78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的通知》(教基一〔2014〕1008号)要求,为切实消除我市城镇中小学大班额、超大班额现象,解决5年内城镇新增学龄人口入学问题,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开封市总面积5150平方公里,总人口42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8.8万人,乡村人口256.9万人),现辖禹王台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龙亭区、开封新区、祥符区6区和杞县、尉氏县、通许县3县。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580所(其中,小学教学点206所,完全小学1178所,初中15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8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14所,附设小学班3所,附设普通初中班2所),在校生518012人(其中,小学教学点10496人,完全小学346952人,初中111375人,九年一贯制学校30122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597人,完全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6321人)。
二、消除城镇“大班额”、“超大班额”及城镇五年新增人口所需学位情况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大班额学校109所(小学71所、初中38所),大班共891班(小学486班、初中405班),到2018年消除60%大班需增学位共11255个(小学6675个、初中4580个);超大班额学校76所(小学54所、初中22所),超大班共1098班(小学704班、初中394班),到2018年全部达到标准班额需增学位共33715个(小学22612个、初中11103个)。预计到2018年开封市新增城镇人口15.3万人,需新增学位30628个(小学20062个、初中10566个)。
综上所述,到2018年消除城镇60%大班额、所有超大班额减少到标准班额及解决城镇新增人口入学,需增学位75598个(小学49349个、初中26249个)。
三、建设规划
(一)总体目标
2014年至2018年,计划总投资138019万元,新建学校33所(小学1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初中8所),改扩建学校47所(小学35所、初中11所、完全中学初中部1所),建设总规模679444平方米,新增学位76965个(小学50695个、初中26270个)。与2013年相比,可消除城镇60%大班额,所有超大班额减少到标准班额,完全解决城镇新增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
(二)年度目标
1.2014年,新建学校8所(小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初中1所),改扩建学校14所(小学12所、初中2所),总投资43483万元,建设总规模209027平方米,新增学位20460个(小学14960个、初中5500个),与2013年相比,大班额、超大班额减少27%。
2.2015年,新建学校6所(小学4所、初中2所),改扩建学校15所(小学11所、初中4所),总投资32182万元,建设总规模196563平方米,新增学位15880个(小学10710个、初中5170个),与2014年相比,大班额、超大班额减少29%。
3.2016年,新建学校6所(小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中1所),改扩建学校12所(小学8所、初中3所、完中初中部1所),总投资23042万元,建设总规模89256平方米,新增学位16465个(小学9965个、初中6500个),与2015年相比,大班额、超大班额减少42%。
4.2017年,新建学校8所(小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中3所),改扩建学校6所(小学4所、初中2所),总投资28697万元,建设总规模142332平方米,新增学位17200个(小学10200个、初中7000个),与2016年相比,大班额、超大班额减少74%。
5.2018年,新建学校5所(小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中1所),总投资10615万元,建设总规模42266平方米,新增学位6960个(小学4860个、初中2100个),与2017年相比,大班额、超大班额减少100%。
四、土地安排与资金投入
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所需新建改扩建学校教育用地,由县、区政府采取划拨方式足额解决。对纳入规划的中小学要保证按标准足额预留教育建设用地,并按照布局专项规划要求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将规划预留的中小学建设用地限期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实行储备管理。做到规划到位、位置不动、面积不减。
新建改扩建学校所需资金,在统筹中央及省“全面改薄”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主要由县、区财政承担。采取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方法,不得截留、挪用,确保在规划使用范围内用于城镇中小学建设。认真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收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学校建设的政策;从土地出让收益金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要全部用于教育。市直27中学改扩建所需资金1000万元由市财政承担,省直管河大附中改扩建初中部3000万元原则上由省级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作的领导,我市将“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工作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合并实施推进,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全面改薄及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全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规划、资金落实、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管理,严格执行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按照本规划优先配置人、财、物等各方面要素,确保五年规划有序进行。发改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优先审批立项投资建设项目。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城乡规划中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需求,采取行政划拨、用地整合等途径,确保现有学校用地有增无减。城镇住宅新建小区应科学规划解决学校用地。切实加强对现有教育用地的保护,严禁挤占、擅自改变教育用地用途。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教育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积极筹措资金,为扩充义务教育资源提供资金保障。编办、人社部门要优先配置教育人才,做好学校编制管理和人事服务工作。
(三)加强监督,动态管理
为确保本规划中的建设项目落到实处,市政府将规划的执行情况纳入对各县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顺利落实。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参与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新建校舍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的,对于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对于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目标实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表(2014—2018
年度)(未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2.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4年度建设计划表(未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3.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5年度建设计划表(未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4.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6年度建设计划表(未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5.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7年度建设计划表(未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6.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8年度建设计划表(未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7.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总表(2014—2018年度)(已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8.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4年度建设计划表(已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9.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5年度建设计划表(已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10.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6年度建设计划表(已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11.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7年度建设计划表(已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12.开封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8年度建设计划表(已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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