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汴政[20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气象事业是基础性、科技型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提升气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豫政〔2013〕63号),结合开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市气象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以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等为重点,以科技和人才为支撑,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气象工作政府化、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不断增强气象事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总体布局。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对气象现代化的需求,建立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建立完善广覆盖、多样化、个性化的市、县、乡、村四级气象服务体系。围绕粮食高产创建,完善现代农业气象监测、预报及服务体系。完善双重管理体制,建立与新型业务服务体系相适应的气象事业结构,增强县级气象综合业务服务能力。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功能先进的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布局科学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气象事业支撑保障体系。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基本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建成与气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省先进水平。
二、加快推进气象综合观测体系现代化
(四)加强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气象雷达、自动气象站、移动应急气象等监测系统。提高完善城市气候、雾霾、雷电等环境气象监测能力。升级改造乡镇自动气象站,提升区域气候、气象灾害监测服务能力。配置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设备,加快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建设步伐。
(五)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和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推进气象防灾减灾视频会商系统与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建立市、县两级现代化气象装备保障系统,提升气象装备稳定运行能力。
(六)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依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城乡规划,制定专项保护规划,保证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各县区要吸纳气象管理机构为当地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对遭受破坏的探测环境要限期整改,用3—5年时间使全市气象探测环境达标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气象预报预测体系现代化
(七)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度。优化气象预报业务布局,建立完善集约化的预报业务流程。开展城市、乡镇及重点区域精细化天气预报,建立分灾种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提高灾害性天气分区预警准确率和预警时效。到2020年,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稳定在90%以上,最高、最低气温预报准确率分别达到75%、78%。
(八)加强现代气象预报系统建设。以数值预报产品和多种观测资料综合应用为基础,不断完善天气、气候预测预报系统。重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临预警技术体系建设。建立空间分辨率精细到乡镇的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系统。建立和完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加强交通气象、旅游气象和以雾霾监测预警、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空气质量预报为重点的环境气象等专业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四、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现代化
(九)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不断丰富气象监测、天气预报、灾害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各县区要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并列入政府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政府部门及有关公共服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十)加强重点领域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将气象服务信息化建设纳入高标准粮田、精准农业等工程建设内容。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城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估,促进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关于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要求,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市、县级及区域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协调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
(十一)增强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服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普查,建立敏感行业致灾气象条件指标体系。建立各县区政府组织协调和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重大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影响评估,增强对气象次生、衍生灾害应急服务能力。
(十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网络。以气象预警系统为依托,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各媒体、通信企业和社会单位要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和气象手机短信全网发布机制。增加电视、广播等媒体天气预报的播出频次和时长,提高气象预报预警的发布时效。拓宽气象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提高气象信息覆盖率和时效性。到2015年全市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
(十三)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完善分灾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社会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结合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综合减灾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村(社区)气象信息员、重点单位气象安全员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的管理,为其配置必要的装备,加强业务培训,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五、加强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十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各县区要将气象科技工作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研究计划,增加气象科技投入,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围绕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精细化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气象灾害影响评估、人工影响天气等开展攻关研究,促进成果转化。
(十五)加强气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加强气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干部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加强气象创新团队培育,加快学科带头人培养并落实相应人才政策。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增强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气象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六、保障措施
(十六)建立完善气象现代化建设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各县区要统筹推进气象现代化协调发展,将发展气象现代化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在安排财政预算时统筹考虑,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步加大对气象现代化的投入。财政部门要核定气象装备网络运行维持经费,确保气象现代化体系的稳定运行。各县区财政投入数量要与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速度、规模相匹配,确保效益的发挥。
(十七)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御工程、县级气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高标准粮田农业气象保障工程等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持续推进气象预报预测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气象保障能力等项目建设。各县区要将建设项目列入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十八)依法推进气象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风险评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人工影响天气等制度建设。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准备监督检查、防雷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工程和城市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预报预警统一发布、行业气象管理等气象社会管理。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管理,做好雷电灾害的评估和雷电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十九)全面推进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以加强气象社会管理、增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气象业务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的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等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建立完善相应投入保障机制。
(二十)切实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气象现代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综合性的工作,各县区要不断提高对气象现代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成立领导协调机构,统筹气象现代化事业规划发展,建立定期研究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气象现代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府综合考评体系。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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