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市区主要景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文号:汴政[ 2012 ] 48号
颁布日期:2012-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市区主要景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汴政[2012]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市“五一”期间市区主要景区机动车乱停车、乱设点、乱收费问题,有效缓解停车难,保障道路交通畅通,进一步改善旅游交通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结合市区主要景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加强“五一”期间市区主要景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解决旅游交通停车问题作为加快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战略举措和战略工程,按照“长远治本抓规划、近期解决停车难”的原则,以“五一”小长假旅游高峰期为抓手,开辟一批临时收费停车场(位),有效缓解外地游客停车难,实现主要景区机动车停车秩序短期内显著改观,创造有序、安全、畅通、便捷的旅游交通环境,促进我市旅游、休闲城市品位的跨越提升。

二、工作措施

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市将按照“新增一批停车泊位、开放一批单位车位、加强道路交通疏导”的思路,在龙亭区和鼓楼区利用社会公共单位院落和空闲场地开辟一批临时收费停车场(位),缓解龙亭湖景区和包公湖景区停车难问题,保障道路交通畅通,优化旅游环境。

(一)加强临时收费停车场(位)开发

1.新开辟临时收费停车场地的位置和停车位数量

(1)龙亭湖景区新开辟7个临时收费停车场,开发约3700个停车位,其中,金耀门里南侧空地开发300个停车位;金耀门里北侧空地开发2000个停车位;龙亭公园东门外道路开发200个停车位;原针织内衣厂开发80个停车位;龙亭公园东南角新都汇芒果时代门前地上开发40个停车位,地下停车场尽快完工投入使用开发200个停车位;环湖西路法院街拆迁工地开发100个停车位;市体育场和体育馆开发780个停车位。

(2)包公湖景区新开辟10个临时收费停车场,开发约620个停车位,其中,鼓楼区政府机关院内停车场开发40个停车位;迎宾饭店东侧包南路大排档院内开发100个停车位;东京大饭店开发75个停车位;五中开发50个停车位;迎宾路小学开发80个停车位;向阳路小学开发25个停车位;原电瓶车厂开发100个停车位;33中开发60个停车位;文化艺术学校开发30个停车位;博物馆开发60个停车位。

2.新开辟临时收费停车场地责任分工

按照“区为主导、单位负责、管理受益、责任到人”的原则,对新开辟停车场地的开发、管理等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确保新开辟停车场(位)在4月25日前全面落实到位。

(1)龙亭区政府:全面负责龙亭湖景区新开辟停车场(位)的组织、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午朝门交管巡防大队负责协助龙亭区政府做好新开辟停车场停车位的施划工作。一是龙亭区政府负责金耀门里南北两侧空地停车场(位)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平整土地,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二是龙亭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原针织内衣厂停车场(位)的落实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开发和管理工作,平整土地,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三是龙亭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环湖西路法院街拆迁工地停车场(位)的落实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开发和管理工作,平整土地,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四是龙亭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龙亭新都汇芒果时代门前地上和地下停车场(位)的落实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开发和管理工作,平整土地,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五是市体育局负责落实市体育场和体育馆停车场(位)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平整土地,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龙亭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

(2)鼓楼区政府:全面负责包公湖景区新开辟停车场(位)的组织、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州桥交管巡防大队负责协助鼓楼区政府做好新开辟停车场停车位的施划工作。一是鼓楼区政府负责区政府机关院内停车场(位)的管理工作,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二是鼓楼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迎宾饭店东侧包南路大排档院内停车场(位)的落实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开发和管理工作,平整土地,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三是鼓楼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东京大饭店停车场(位)的落实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做好车位规划和停车收费管理。四是鼓楼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迎宾路小学、向阳路小学、市文化艺术学校院内停车场(位)的开发和落实工作,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五是鼓楼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原电瓶车厂停车场(位)的开发和管理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平整土地,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六是市教育局负责五中、三十三中院内停车场(位)的开发和落实工作,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鼓楼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七是市文物公园局负责市博物馆停车场(位)的开发和落实工作,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收费管理,鼓楼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办。

(3)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一是按照《开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负责为新开辟临时收费停车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统一票据。二是负责统一制作临时停车场标志、管理人员标识,并为每个新开辟临时收费停车场发放一个临时停车场标志、两套管理人员标识。三是负责于4月27日前,对新开辟临时收费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落实统一标志、统一票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

(4)联合执法队:从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运管处各抽调2人,于4月28日下午15时前到市公安交警支队集合,组成联合执法队,由市公安交警支队提供车辆,对龙亭湖和包公湖景区机动车占道停放,经批准的停车场工作人员上路强行拦车、恶意竞争、不按规定标准收取停车费、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乱停猛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发现的在路边随意圈地设置停车场、在道路上随意拦停车辆收取停车费,甚至借停车名义欺诈外地游客等违法行为,移交属地派出所依法严厉处罚,对非法停车场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强旅游交通管理

1.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加强道路交通组织,保障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1)加快停车场诱导标志的设置和完善,科学、合理设置指示标志,引导旅游车辆到停车场停放。

(2)组织、协调午朝门交管巡防大队落实龙亭公园东门外道路临时收费停车场(位)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规划车位,组织人员做好停车管理。

(3)组织、协调午朝门交管巡防大队和州桥交管巡防大队加强龙亭湖景区和包公湖景区周边道路上临时停车位的动态管理,在景区周边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时,在道路上设置临时停车位,组织人员做好临时停车管理。

(4)在龙亭湖和包公湖景区周边停车场(位)已满时,引导旅游车辆停放到金明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上,并向市交通运输局通报,加大11路、13路、30路、37路、41路等公交车辆发车密度,在金明大道和龙亭湖、包公湖景区之间做好游客摆渡服务。

(5)根据龙亭湖景区的交通流量情况,适时采取单向交通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2.团市委负责组织200名志愿者,与市公安交警支队对接,在环龙亭湖和环包公湖景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发放景区和停车场示意图,指引车辆停放到公共停车场和临时收费停车场。

(三)加强旅游接待服务

市旅游局负责科学、合理设置和完善旅游景区诱导标志,引导旅游车辆到龙亭公园北门、东门和清明上河园端门、西门附近停车场停放;安排导游引导、协助团体旅游车辆到停车场停放;协调、督促龙亭公园东门、北门和清明上河园端门、西门同时向游客开放,方便游客购票入园;组织、督促各旅游景点做好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工作,保持景点内外环境整洁,维护游客购票、入园秩序。

(四)加强宣传报道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开办专题节目和栏目,对我市“五一”期间积极开辟临时收费停车场、缓解停车难、保障道路交通畅通、优化旅游环境的各项措施和工作成效进行跟踪报道,大造舆论声势,提高我市的旅游关注度,增强我市的旅游吸引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解决旅游交通停车问题是我市加快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战略举措,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具体领导,统筹安排,强化措施,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五一”期间保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加强“五一”期间龙亭湖和包公湖景区旅游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市监察局要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对主要景区机动车停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健全机制,立足长远。要通过加强“五一”期间市区主要景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五一”、“十一”、菊会等旅游高峰期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模式,在停车场规划与建设、停车场规范管理与服务、景区旅游公共交通开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乱设点、乱停车、乱收费和停车难问题,全面构建有序、安全、畅通、便捷的旅游交通环境。

(四)加强沟通,及时上报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组织协调,及时掌握信息,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任务。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主要景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并在工作中主动沟通,互通信息。各单位负责人名单和新开辟临时收费停车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要于4月26日前上报至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5971950。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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