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3]104号

开封县、杞县、通许县、尉氏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推进我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保证运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11〕140号)、《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省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的通知》(豫编〔2012〕21号)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目的,以转变机构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为主线,明确职能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加强和规范管理队伍建设,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促进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建设,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运输保障。

(二)改革目标

建立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统一规范、监管有力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设置,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道路运输管理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市场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应急运输,实现道路运输管理与现代道路运输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精简高效、积极稳妥的原则。二是坚持管办分离、事企分开的原则。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使其依法承担道路运输业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剥离其承担的生产经营性职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推进依法治运,强化道路运政执法管理,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打击非法营运,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二)理顺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设为市、县二级,为同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11〕140号文件要求,整合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机构和运政执法机构,实行道路运输管理统一政令、统一管理,市、各县只设一个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县政府根据辖区道路运输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在重点乡镇设立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派驻机构。

(三)规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明晰工作权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名称、级别和人员编制要相对统一,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名称为“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各县分别为“开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通许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尉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杞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由市编制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核定。

(四)严格人事管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临时聘用、借调人员,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人员一律清退;对原有在编在册的运管人员由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对竞争上岗中的落聘人员,本着以人为本、和谐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运管机构举办的经营实体要整体转制为企业,实现人、财、物与运管机构彻底脱钩。

(五)明确道路运输管理经费来源。全市道路运输管理经费来源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以及同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弥补。道路运输管理经费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全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运管体制改革动员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别成立本单位的改革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理顺管理体制

按照市、县只设一个运管机构的要求,理顺管理体制。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负责,确定城区运管所合并到市级运管机构的具体办法。各县政府研究确定是否在重点乡镇设立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派驻机构,并将设立派出机构的乡镇报市运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三)确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编制、级别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在对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人员状况摸底核查的基础上,依据省编办核定的编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配好各级道路运输管理的编制。并由市编制部门下发文件明确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编制、级别。

(四)制定人员分流、竞争上岗等人事管理工作方案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编制部门确定的各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编制和级别,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制定本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人员分流、竞争上岗等具体工作方案。市级要求在2013年9月30日前制定方案,县级要求在2013年10月31日前制定方案。

(五)具体实施阶段

市级运管机构改革要求在2013年10月31日完成。各县可根据辖区实际,试点推进改革,要求在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革任务。

四、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运管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各县政府要把运管体制改革作为解决运管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分流人员转岗安置方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对改革工作落实不力、走过场、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限期完成。凡辖区出现不稳定问题、改革不能按期完成的,县政府要向市运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二)建立制度。为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市运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项工作制度:一是月报制度。各县政府每月1日向市运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改革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二是督导制度。市运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县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三是通报制度。市运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奖惩制度。对按时圆满完成改革任务的县级单位,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再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三)强化责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务必认真组织推进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各项配套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抓紧制定本系统、本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改革。市编制部门要会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抓紧研究确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与其他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道路运输管理和改革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强人事管理,做好改革中离退休、转岗安置人员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协作,把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妥善处理改革和工作推进的关系,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加大力度,着力抓好安全监管、队伍稳定和信访工作,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四)确保稳定。要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争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考虑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组织必要的风险评估,制定妥善的应急预案,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转岗安置人员详细台账,耐心做好转岗安置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延伸阅读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