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2013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2013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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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2013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的通知
洛政办〔2013〕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局平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全市排查出的38处危及行车安全、急需整治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亡人事故路段(以下简称“隐患点段”)实行挂牌督办,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治责任,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8处隐患点段的整治任务。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洛政明电〔2013〕1号)要求,对排查出来的尚未列入市级督办的隐患点段进行督办,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整治到位。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隐患点段整治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缓慢、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棚架等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将按照“狠抓落实年”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间必须在危险隐患点段竖牌警示,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责任单位每月25日前将隐患点段整治进展情况上报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发传真至:63219090,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6325841863629986
附件:市政府挂牌督办危险隐患路段情况一览表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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