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洛政办〔2009〕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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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9〕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洛阳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明办、公安厅、文化厅、通信管理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六厅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全国、全省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自7月3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建立完善社会投诉举报制度,集中全社会力量,全面查处取缔“黑网吧”,努力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除市域内的“黑网吧”,建立和完善网吧日常监管制度,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经营秩序,形成科学管理、健康发展的网络文化市场竞争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以乡(镇)农村、城市居民楼宅、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对无证无照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的场所或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电子竞技俱乐部(馆)、电脑服务部等名义变相经营的网吧,坚决取缔。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2009年7月3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7月3日至7月10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的行动方案,安排部署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形成打击“黑网吧”的强大声势。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利用各种排查手段开展摸底调查,掌握案情,挖掘线索,登记造册,统一汇总到工商部门,为集中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至9月20日)
在前期收集线索和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集中行动,进行联合执法,对“黑网吧”坚决查处取缔。对查处的“黑网吧”要记录在案、定期回查。对明知是“黑网吧”而为其提供接入服务或租赁场所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曝光重大典型案例。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专项行动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不足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广泛宣传、展示,对好做法、好经验要积极推广。市打击“黑网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的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政府要于9月2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查处取缔“黑网吧”作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四项重点工作之一,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黑网吧”专项整治。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同加强高危行业监管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力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组长,市工商局、文化局、公安局、文明办、关工委、网通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组织督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及时查处“黑网吧”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要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并举、城乡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切实履行坚决取缔“黑网吧”的整治责任。依法没收“黑网吧”开办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严禁以罚代管。
文化部门要保持网吧行业整治的高压态势,以查处“黑网吧”、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深入网吧市场,开展全面检查,整顿网吧市场秩序。要做好对“黑网吧”的线索搜集、查处和取缔移交工作。对拟取缔的“黑网吧”,要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函件形式及时移交工商部门。
公安部门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依法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运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手段,确保整治处理到位。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要依法及时处置,确保执法安全。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黑网吧”业主,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租赁场地、房屋业主的管理和教育,对违犯《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坚决予以查处。
文明办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打击取缔“黑网吧”的舆论氛围。要把专项行动同各项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列入创建的重要内容。
电信运营商要严格依照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互联网接入工作程序,加强工作监督和管理。
关工委要积极参与开展打击“黑网吧”宣传工作,广泛动员“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加入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使每个网吧都有两名义务监督员,在义务监督合法网吧的同时,积极发现、举报“黑网吧”。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黑网吧”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和开展打击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严厉打击“黑网吧”的舆论氛围。针对“黑网吧”隐蔽性强、发现难的问题,要在中小学校、城市社区、农村商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广泛张贴查处取缔“黑网吧”的举报电话(12315)或设置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举报监督,着力构建彻底清除“黑网吧”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成立六个督查组适时开展对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具体由各督查组组长单位牵头组织,9月25日前将督查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的执法不严、查处不力、配合不到位造成“黑网吧”泛滥、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洛阳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洛阳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督导组分组名单
附件1
洛阳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乔文祥(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秦安留(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范留木(市文化局副局长)
刘炳新(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连权(市文明办主任)
张何良(市关工委副主任)
陈涛(市网通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秦安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63196125,传真:63196123。
附件2
洛阳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
督导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单位:市工商局组长:秦安留
成员:工商局(联系人)1人,文化局1人,公安局1人,网通公司1人
督查单位:宜阳县,偃师市,廛河区
第二组
组长单位:市文化局组长:范留木
成员:文化局(联系人)1人,工商局1人,公安局1人,网通公司1人
督查单位:孟津县,新安县,洛龙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组长:刘炳新
成员:公安局(联系人)1人,文化局1人,工商局1人,网通公司1人
督查单位:嵩县,栾川县,老城区,
第四组
组长单位:市文明办组长:赵连权
成员:文明办(联系人)1人、公安局1人,文化局1人,工商局1人,
督查单位:西工区(含火车站周边),涧西区,伊川县
第五组
组长单位:市关工委组长:张何良
成员:市关工委(联系人)1人,公安局1人,文化局1人,工商局1人
督查单位:洛宁县,高新技术开发区
第六组
组长单位:市网通公司组长:陈涛
成员:市网通公司(联系人)1人,公安局1人,文化局1人,工商局1人
督查单位:吉利区、汝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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