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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豫政办〔2014〕187号文件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5〕86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豫政办〔2014〕187号文件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14〕18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目前,由病死畜禽引发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已成为中央高度关注、群众特别关心的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准确把握中央、省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14〕187号)要求,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尽快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探索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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