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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1〕78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
濮政办〔2011〕78号
华龙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濮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濮政〔2011〕9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和廉租住房保障认定收入标准,现将市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公布如下:
2011年市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照城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确定,即家庭人均月收入555元(含)以下。
本标准自通知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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