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佳木斯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工作实施方案》业经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市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佳木斯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减少道路损坏,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5月10日开始实行建筑渣土等散装物(以下简称建筑渣土)密闭化运输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运输建筑渣土车辆加装附属密闭装置,提高密闭装置质量,满足建筑垃圾运输需要。有效治理超高、超载和撒落等违法运输建筑渣土问题,规范运输行为。逐步扩大密闭运输范围,全面实现散装物密闭运输,最大限度减少撒落和扬尘污染,降低环境维护成本,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敞口运输车辆加装密闭装置。对我市现有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引导和组织运输单位、个体运输车主尽快实施车辆加装附属密闭装置,确保基建工地施工残土及散装物料拉运的需要。加强车辆附属密闭装置质量监督,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充分论证,设定车辆加装附属密闭装置技术标准,达到标准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二)加强对建筑和拆迁施工企业管理。在建筑拆迁工程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施工方使用密闭车辆拉运建筑渣土,并严格要求车主不得超高、超载。所有建设和拆迁单位都要在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开工前,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签订“建筑渣土运输承诺书”,缴纳渣土运输抵押金,从源头上遏制野蛮拉运行为发生(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和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和市容环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牌照、无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等违章运输建筑垃圾及其他散装物车辆,严厉查处未取得车辆运输手续的非法营运行为,集中整顿不使用密闭装置车辆及超高、超载、沿街撒落等问题,保证建筑渣土运输达到平厢装载、盖严运输和遵章行驶,杜绝超高、超载及密闭装置不严造成撒落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对建筑渣土运输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下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并严格要求拉运车辆按指定运输路线和场地倾卸(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五)对建筑渣土运输实行严管严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保证道路设施完好。出现超高、超载、沿街撒落等违章现象,各执法部门对开发单位或建设单位及运输车辆按照相关规定上限进行处罚(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六)逐步扩大密闭运输散装物体范围。制定和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等散装物运输管理办法,将砂石、煤炭、煤灰、泥浆、散装水泥、白灰和生活垃圾等散体、流体物料纳入密闭运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散装物运输沿街撒落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5月10日-5月15日)。完成运输车辆调查摸底、推进敞口车辆加装附属密闭装置工作。起草散装物密闭运输管理办法和制定工程发包合同管理办法。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召开市、区有关部门及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拆迁施工企业、运输单位参加的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5月16日—6月底)。加强建筑和拆迁施工企业管理,查处不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和超高、超载、沿街撒落以及无牌照、无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等违章行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跟踪管理,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8月)。加强执法监管,治理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在建筑渣土全部达到密闭运输的基础上,逐步将密闭运输范围扩大到其他散装物。
(四)总结收尾阶段(9月-11月)。认真总结此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评比,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建筑渣土运输推进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书滨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于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公安局
工作人员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建筑垃圾等散装物密闭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办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保证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树立全局观念,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扎实推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建设开发、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对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拖拉、完成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中设置障碍、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的,要严肃处理。整体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和人民群众监督,接受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保证执法活动严格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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