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有关政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发〔2015〕40号
颁布日期:2015-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有关政务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5〕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政务工作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全面增强政府系统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程序意识,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有关政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全省性会议精神及时报告工作

(一)副市长参加全省性和国家机关召开的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专题会议等)、举行的重要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各专业科室要在会议和活动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和活动概况、主要精神和贯彻落实的初步打算,书面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由总值班室收集后呈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阅示,便于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掌握了解省里的决策部署、工作动态和政策安排。

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市政府办公室各专业科室要会同汇报单位提出切合实际的建议方案,共同抓好会议精神的汇报、贯彻落实工作。

(二)副市长代参加省里会议和活动的,市政府办公室各专业科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提供相关的背景材料,及时反馈给参会领导。会议和活动结束之后,及时告知分管副市长,并按上一条要求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规范上级机关来黄调研检查信息报告工作

(一)实行上级领导来黄信息报告制度

凡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直机关副厅级及以上领导来黄视察、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

除时间紧急等情况外,各级各部门应事前填写重要客情报告单(见附件),将上级领导姓名、职务、公务活动内容及初步接待安排等,连同来文来函,通过政府内部协同办公网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专业科室归口承办重要来客报告事项,及时呈报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副主任);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每日综合编辑重要客情信息,第一时间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和秘书长。

(二)统筹做好来客接待服务工作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精简对等的原则,认真做好调研检查的接待服务工作,统筹安排市级领导陪同调研检查。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尊重风俗习惯等原则,精心组织好接待准备工作,热情周到地搞好接待服务。要认真制定接待方案,做到准备工作细致充分,接待过程规范有序。

副厅级领导来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副主任)视情况协调分管副市长或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调研检查。须以市政府名义汇报的,汇报材料由分管副市长审核把关。

正厅级及以上领导来黄,由市政府秘书长视情况统筹协调,提出建议意见,按程序报批,确定出面陪同调研领导。需要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的,汇报材料经市政府研究室综合把关后,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兄弟市州、重要客商来黄,比照执行。

(三)扎实做好沟通衔接落实工作

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黄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如有明确指示、批示或建议意见,相关县(市、区)和部门要闻风而动、雷厉风行,及时跟进,主动作为,加强沟通衔接,推动领导指示、批示和建议意见落实到位,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市政府各位副秘书长(副主任)及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及时沟通反馈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三、健全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机制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整体推进政府工作扎实开展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部署。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会后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直部门分解任务,并书面报送各位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及专业科室依据分解的任务,制定出重点工作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协助副市长加强协调、跟踪督办和落实。

(三)各专业科室于每月月底前将当月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反馈到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依据日常督查台帐进行汇总,由市政府秘书长在次月初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报告落实情况。

(四)规范市政府领导批示件、交办件办理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市长批示件、交办件的督办落实,各专业科室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件、交办件的督办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准确领会领导批示交办意图,严格把握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遵循办理工作程序,综合运用督查工作手段,坚持“扎实、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领导批示件、交办件办理工作。

四、加强公文征求意见回复反馈工作

(一)明确办理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明确办公室主任为公文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对市政府办公室转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要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办理有专责,运转有流程,签收有登记,查询有记录,反馈有结果,加快办理节奏,提高办理质效。

(二)明确办理时限。按照“分类处置、并进运行、跟踪催办、限时回复”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及时反馈答复意见。凡市政府办公室转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市政府领导同志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回复;有“特急件”、“急办件”标识的公文,在标注的反馈时限之前回复;一般性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有特殊时限要求的按要求办结回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的,应预告答复期限。

市政府办公室各承办科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公文办理的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回复。

(三)明确办理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站在黄冈振兴发展的高度,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找准政策方略与我市实际的结合点,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答复意见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或盖章后以单位函件回复市政府办公室。对不属本地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地本部门办理的,应迅速退回市政府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五、切实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预审工作

(一)严把议题审查关。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应是涉及全市或市本级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民生问题、重要政策出台等。议题申报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分管副市长对上会议题把关负责。分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能够解决的或副市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不上会;临时动议、会前未协调一致的议题一律不上会。

(二)认真做好议题协调工作。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应在会前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力争形成一致意见。部门之间未达成一致意见,主办单位应事先提请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协调解决有关部门提出的分歧意见和矛盾抵触,形成一致意见,并在上会议题申报审批单上签批后方能上会;协调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常务副市长或市长决定是否上会。

涉及到市场主体利益的事项或受众面广的民生问题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并充分吸纳合理建议。

(三)严格议题汇报材料审核把关。

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的汇报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注重提高文稿质量,文字精炼、篇幅简短、条理清楚、准确规范,并及时报送,一般应在会前15个工作日报送,由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和专业科室负责初审把关。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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