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发〔2012〕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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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2〕39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在黄冈城区开展载货三轮摩托车(俗称“货麻”,含电动三轮车)通行秩序整治行动。为扎实做好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城管会战”活动,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通行环境,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按照稳步推进、分阶段实施的工作思路,在黄冈城区开展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段时间的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全面取缔载货三轮摩托车,着力解决市民十分关注和社会反映突出的城区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努力营造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城区交通形象。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区域实施限时禁行(2012年5月—7月)
在黄冈城区东抵明珠大道(含)、西抵沿江大道、南抵西湖四路(含)、北抵中环路(含)范围内实行早7时至晚22时期间禁止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
同时,规范上述区域以外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查处载货三轮摩托车逆行、闯红灯、超宽、超载、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一)制定方案(2012年4月10日前)。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方案,落实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确定禁行区域,设置相关标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宣传发动(4月10日—4月30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确保整治工作家喻户晓。
(三)综合整治(5月1日—7月31日)。区域实施禁行,整治违法车辆,规范通行秩序。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禁行(2012年8月—12月)
巩固第一阶段整治成果,扩展至建成区早7时至晚22时禁行载货三轮摩托车。
第三阶段:巩固整治成效(2013年1月—6月)
巩固前两阶段整治成果,形成长态管理机制。同时,帮助社区或经营业主成立货物运输公司,车辆标准由市交警部门批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成立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祥国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长闻武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廖保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江耀龙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党组成员、交警支队支队长童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整治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部门协同联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并实施整治工作方案,拟订并印发交通秩序整治的相关通告;编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电子监控等设施;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未禁行区内载货三轮摩托车停车秩序管理,参与组织联合执法,治理载货三轮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网格指挥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城区货运市场的管理和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参与组织联合执法,治理载货三轮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出台并落实有关扶持运输企业开拓城区运输业务的政策。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整治期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受理相关行政复议;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市民政局负责做好载货三轮摩托车车主低保等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市残联负责协助做好载货三轮摩托车残疾人车主的宣传教育和协调工作。市维稳办、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整治过程中维稳、上访群众的接待解释工作。市广电局、黄冈日报社负责开展专栏、专题、专访等多种形式的新闻媒体宣传活动。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负责所属机关、单位、企业、社区(村)、居(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发动教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综合整治,做好涉及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一是召开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城区禁行载货三轮摩托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解答和解释禁行工作有关法律规定,借助媒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三是组织城区货(市)场、商家代表等召开整治情况通报会,广泛宣传开展整治的意义和整治内容。四是以“城管会战”各网格指挥部为单位对各网格区内载货三轮摩托车进行调查摸底,对车辆及车主信息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并向车主散发宣传资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告知全覆盖,大力营造整治工作宣传氛围。五是制作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整治宣传车,在市区范围内巡回宣传。六是在各货(市)场、社区、单位内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牌,宣传城区禁止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四)开展联合整治。一是执法专班上路查纠违规车辆。对不按规定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载货三轮摩托车,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市公安局组成执法保障组,依法打击阻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行为。二是规范载货三轮摩托车源头管理,督促车主办齐车辆牌证、购买交强险;取缔、销毁一批拼装、报废载货三轮摩托车,控制载货三轮摩托车总量。三是规范禁行区域外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严厉查处禁行区域外载货三轮摩托车逆行、闯红灯、超宽、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形成长效管理。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禁行区域主要路段和进出口设立执勤点,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违法车辆进行纠正。五是出台鼓励扶持相关运输企业添置微型小货车、面拖等车型,开拓城区运输业务的政策、规定,解决禁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后的市场需求。
(五)组织集中行动。整治期间,每月中旬确定一日为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集中行动日。集中行动日采取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组织各执法部门参加,在城区内设置若干执勤点和巡逻专班,严厉查处载货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
附件:
黄冈城区载货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祥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闻武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城管执法局局长
廖保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耀龙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雷焰中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郑志武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邵小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唐春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龙晓明市信访局副局长
邹德元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又良市残联副理事长
饶水龙市广电局副局长、黄冈电视台台长
许金国黄冈日报社纪委书记
童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马良黄州区委常委、东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占才寿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余俐汾市委政法委维稳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交警支队,童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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