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整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整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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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6-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整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今年以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排查出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38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刘雪荣市长为组长,其他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郑涤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地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政府主要领导包重点、分管领导包片,部门主要负责人包行业,企业业主包整改的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必须做到亲自到现场排查隐患,亲自到现场督办整改隐患。
二、周密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本地、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制订具体治理方案,明确督办内容和要求,落实责任,严格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单位落实治理要求,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制订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加强监控和检测,及时整改和消除隐患。
三、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分别确定整改计划,尽快落实整改责任,督促隐患单位如期完成整改,经评估、审查后及时申报销号。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销号程序及时销号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导。
四、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市安委会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安全生产月报告内容;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措施和责任不落实,不能按期治理到位或者治理不彻底的,要对有关督办单位主要领导实行约谈问责,予以通报批评;对督办不力、监管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因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而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黄冈市2011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公告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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