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79号)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5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一)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市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处罚力度,严禁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市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停车泊位的机动车管理,确保机动车在划定停车线内停放整齐,禁止压线停放车辆。中心城区城管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的管理,在城市道路适当地段划定非机动停车泊位,并做好泊位的标识。
(二)加强“禁限鞭”管理。要明确“禁限鞭”责任,以公安机关为主,安监、供销、工商、消防、城管等部门配合,建立全天候查禁管理体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
(三)加强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质运输管理。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质运输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负责,市公安交管、建管和市政园林等部门分工负责。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质运输车辆线路行驶的管理,严禁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质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严格查处非专营资质车辆从事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质运输行为。市市政园林和建管部门分别负责市政和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质运输管理,严禁施工工地接纳无证车辆和未改装车辆从事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质运输。
(四)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建设施工工地的管理由市建管部门负责,市政施工工地的管理由市市政园林部门负责,收储待用土地的管理由市土地储备部门负责。建设、市政施工工地和收储待用土地都必须按规定搭建围墙,施工时实行围档作业,并配建冲洗设施。凡无冲洗设施的建设工程一律禁止开工,凡未经冲洗干净的车辆一律禁止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五)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农贸市场的管理由市商务部门负责。要配套相应的环卫设施,提高市场内卫生质量;要按照“市改超”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改造现有农贸市场,着重抓好市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丢乱扔和货品交易外延的整治,使农贸市场逐步洁净、文明、有序、规范。农贸市场外禁止一切农产品交易活动。
(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主次干道卫生由市城管部门负责。社区、城郊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卫生分别由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荆江大堤、西干渠卫生分别由市长江河道和水利部门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卫生由市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市爱卫办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机关包社区,单位包道路,居民包门栋的办法,动员全市一切力量参加卫生劳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作业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无缝隙、无死角、无漏扫的管理目标抓好辖区内环境卫生。
(七)加强劳务市场管理。劳务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由市人社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劝导入市工作由中心城区各城管部门负责。市人社部门要尽快完成4个临时劳力劳务市场的设置工作,配备必要的市场设施。市人社、城管部门要做好分工配合,全面解决劳务人员坐街待岗问题。
(八)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出店占道经营、占道促销和占道洗车及早(夜)市市场的管理由中心城区各城管部门负责。要加强常态化管理,禁止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的占道行为。
(九)加强废旧品回收市场的管理。废旧品回收市场的管理由市工商部门负责。严禁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新审批废旧品回收经营店,已批准的要逐步迁移,未办证的要坚决取缔。废旧品回收市场要实行封闭回收,严禁在城市道路上乱堆乱放废旧品。
(十)加强殡葬管理。殡葬管理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要广泛开展倡导文明节俭殡葬的活动,组织执法队伍,主动劝导殡殓中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和抛洒纸钱。车辆出殡路线要按市公安交管部门规定线路行驶。
(十一)加强看相算卦行为的管理。看相算卦行为的管理由市文化部门负责。要坚决取缔东门等景区以及沿街流动看相、算命、卜卦等封建迷信行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化生活。
(十二)加强“牛皮癣”和户外广告管理。城市主次干道“牛皮癣”治理由市城管部门负责;各社区“牛皮癣”治理和户外广告管理由社区负责;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牛皮癣”治理由各权属部门负责;城市绿地设施“牛皮癣”治理由市市政园林部门负责;主干道户外广告管理由市城管局直属执法分局负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发布小广告、设置发布不规范广告和店招,拆除废、旧、损、污店招,坚决取缔一店多招。
(十三)加强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管理。城市公共市政园林设施由市市政园林部门负责,背街小巷绿化及市政设施由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荆江大堤绿化和市政设施由市长江河道部门负责;西干渠水面管理由市水利部门负责。要加大对城市政园林设施的建设改造力度,加强对破、损、缺市政园林设施的维护,确保市政园林设施完好无损。
二、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重点工作
(一)推进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工作。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工作分别由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负责。要按照“区长负总责,专班抓落实”的原则,迅速制定创建方案,全力筹措创建经费,细化创建任务目标,加强创建协调督办。市城管、城投、市政园林以及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路灯等部门要按照创建要求,逐项抓紧落实。
(二)推进网线入地工作。网线入地工作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各网线设施权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工作专班,迅速拿出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按照“先道路,后社区;先中心区,后城郊;先商业区,后工业区”的顺序逐步推进网线入地工程,3至5年基本实现网线基本入地的目标。市城投部门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优惠,在确保投入成本的前提下,对现有管沟实行资源共享。
(三)推进洗脸整容工作。洗脸整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要采取多种途径筹措专项整治资金,切实动员沿街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整治街面破旧。市城管、住建、财政、城投等部门要研究制定以区为主、以奖代拨的政策和办法,破解立面破旧整治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洗脸整容工作的落实。
(四)推进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网格化推进工作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直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以及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各自实际情况,做好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和平台的对接,力争明年3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初步实现管理数字化和网格化。
三、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实行任务完成消号制、“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落实制,层层分解任务,逐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和人员。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不快,效率不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不作为的部门和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全民动员。市宣传、城管部门要组织各大媒体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有计划地组织系列报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继续开展“老姨妈”、“老姨爹”城管体验活动和市民荆州一日游体验活动,广泛动员和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要建立城管宣传岗、交通秩序维护岗、卫生环境监督岗。通过宣传引导和全面发动,营造良好的城管氛围,不断把城市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三)加强考评考核,实行长效管理。城市管理考评考核工作由市城管办牵头,按照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专业考评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日查月讲与季评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市城管办要不断总结经验,扩大考核层面,尽快健全综合考核体系,在现有考核范围的基础上,将公安、文化、交通、人社、商务、工商、卫生、环保、水利、河道等部门纳入城管考核之中。市财政、城管等部门要建立城市管理奖励基金制度,迅速落实考核兑现办法。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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