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0〕76号
颁布日期:2010-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76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荆州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09〕88号)要求,我市将组织编制“十二五”时期重要领域的专项规划,以此作为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和指导相关领域发展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

“十二五”规划是一个整体、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引导我市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编制“十二五”专项规划中要注重把握以下原则:

(一)前瞻性。要深刻把握荆州“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力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十二五”规划的前瞻性、导向性和战略性。

(二)延续性。“十二五”专项规划是对“十一五”专项规划相关工作的巩固和提升,要在对“十一五”发展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提出积极可行的发展目标和措施。

(三)整体性。各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体现,要跳出部门工作的框架,既充分考虑各专项规划覆盖领域内的全部内容,又保持规划间的相互衔接和补充,确保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四)可操作性。要创新规划指标体系,在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指标的同时,增设一些具有约束力且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在对具体领域提出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实实在在的项目,便于规划的具体实施。

二、编制内容

“十二五”专项规划要体现新时期规划编制的规范要求,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状和问题。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深入分析“十一五”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十二五”特定领域发展的影响因素,理清发展思路。

(二)发展目标。在建立可评估、可操作的规划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出具有可达性和一定前瞻性的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客观分析未来的发展形势,提出“十二五”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发展重点要具有针对性,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四)重点项目。按照项目进规划的要求,提出规划期内需要实施的重点项目计划。

三、编制程序

目前,我市确定的“十二五”规划体系中,重点专项规划21项(各专项规划名称及编制部门分工附后)。按照荆政办发〔2009〕88号的总体部署,凡纳入我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的专项规划均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编制、论证、衔接、报批和实施。各专项规划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配合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协作工作。专项规划编制初稿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论证,形成送审稿报送市发改委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并下达组织实施。除上述21项重点专项规划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围绕“十二五”本领域和本行业的工作重点,研究并提出拟编制的专项规划目录,自行组织开展规划的编制、论证、衔接、审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并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工作要求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发改委统筹协调。按照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同步的要求,今年7月底前,要完成各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9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报市发改委;11月底,进行规划论证和修改完善;12月,报送市发改委审核、衔接,上报市政府审定。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各专项规划按时高质量编制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班,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精心编制,圆满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加强衔接配合。市发改委要加强与各专项规划的牵头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各牵头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协调本部门有关“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联络员名单于7月5日前报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308665,13507253970,联系人:瞿明莉)。

(三)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各有关部门要组建规划研究起草小组,选配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调研和业务培训。同时,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荆州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分工

序号

规划名称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市发改委对口责任科室

1

荆州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等

工业科、高技科、环资科、能源科

2

荆州市“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

高技科

3

荆州市“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

市农业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

农业科

4

荆州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市林业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局等

农业科

5

荆州市“十二五”新农村建设规划

市新农办

市农业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等

农业科

6

荆州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

高技科

7

荆州市“十二五”水利建设规划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等

农业科

8

荆州市“十二五”公路、小路发展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

交通科、铁路办

9

荆州市“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

市旅游局

市发改委、市文化局、市文物局等

鄂西圈办、社会科

10

荆州市“十二五”商贸物流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等

财贸科

11

荆州市“十二五”对外经济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等

外经科

12

荆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

节能办

13

荆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

社会科

14

荆州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等

社会科

15

荆州市“十二五”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

就业科

16

荆州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市文化局

市广电局、市文物局等

社会科

17

荆州市“十二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市文物局

社会科

18

荆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市卫生局

市发改委等

社会科

19

荆州市“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市体育局

社会科

20

荆州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扶贫办等

社会科

21

荆州市“十二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市人口计生委

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等

社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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