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4〕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11日

全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城两带”建设和“一核多支点”发展布局,抢抓中央深化水利改革、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体制,加大资金投入,聚集整合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兴农田水利,突出重点,保证质量,提高效益,为全市农业生产、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市计划动工建设各类水利工程1331处,总工程量1681.18万方,投工279.88万个,投资12.73亿元(见附表)。突出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治理、农村水电和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87909处,发放产权证书24595个;新建塘堰177口、井窖池361口,动工建设54座病险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增干渠227.29公里、支渠以下424.74公里,清淤渠道1838.72公里,新建堤防120.30公里,疏浚河道108.76公里;改善灌溉面积12.5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4.65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2.23万亩;坚决完成25.46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9.02平方公里;新建改造水电站53座,新增水电装机9.54万kw。

三、建设重点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先实施城镇管网延伸,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努力完成25.4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高农村集中供水覆盖率和水质合格率。稳步推进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创新建管体制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统筹推进6个国家级重点县、3个省级重点县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明确产权归属,完善管养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突出水利工程建设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23万亩。

(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在建的16座重点小二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抢抓有利时机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积极抓好54座一般小(二)型水库的开工准备工作,抓紧组建项目法人,尽快完成招标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38座加固工程。

(四)水土保持工程。以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及坡耕地专项治理等国家重点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房县金牛项目区、军店夏家沟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继续抓好“丹治”二期2014年度全市9个项目区的治理工程,努力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9平方公里。

(五)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坚持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兼顾生态、景观、城镇建设等要求,按照“河畅、水清、岸绿、坡稳、景美、便民”的治理理念,通过河势控导、河道疏浚和清淤、堤防护岸等工程措施,着力完成河道治理120公里,将防洪标准提高到10~20年一遇。

(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鄂发〔2012〕21号)精神,扎实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20个试点乡镇的改革工作,为2015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打好坚实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水利建设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奖惩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和提出的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将任务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工地,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水利、重视水利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资金,增加投入。要按照国家、集体、社会各方投入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资力度,确保水利项目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申请和立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加强对我市重点水利项目的投入。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以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用水户协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效组织方式、投入机制、管理方式,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资金扶持等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对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采取独资、股份合作、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盘活水利资产,全面提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平。

(四)强化管理,保证质量。要认真落实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四制”,切实加强管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严格规范建设程序,把好项目规划、设计、审批、物资采购、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关。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要加强检查监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要积极推广应用成熟的实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各级水利部门以及水利技术人员要加强指导,搞好技术服务,开展巡回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附件:十堰市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表附件.doc

http://xxgk.shiyan.gov.cn/sygov/szfbwj/201411/9236f5d3017e42318b25b31c8d684de8/files/09dcf799a32b4d73bc7188a28bf4055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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