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十政办发〔2013〕79号
颁布日期:2013-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9日

十堰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规定,结合十堰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及趋势预测

(一)2012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据地质灾害统计显示,由于我市遭受“8·6”特大暴雨袭击,2012年全市新发生地质灾害153起,受灾人口4477人,直接经济损失2118.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5%、150%和74%。

(二)地质灾害分布现状

我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以滑坡为主,各县(市、区)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青峰断裂带和十堰断裂带沿线,丹江口库区、黄龙库区、陡岭子库区、汉江沿岸,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市、县、乡公路等道路沿线以及矿山、城镇开山边坡区等。具体分布如下:

1、竹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北部的城关镇地区,西部的得胜镇至秦古镇一带和南部柳林乡以北一带。涉及城关镇、得胜镇、秦古镇、大庙乡、竹坪乡、擂鼓镇、宝丰镇、麻家渡镇、溢水镇、楼台乡、文峰乡、深河乡、上庸镇等十三个乡镇。

2、房县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分布于北西部的姚坪乡及大木镇西北部黄龙库区沿岸,门古填寺镇至榔口乡一带青峰断裂带沿线。涉及姚坪乡、大木厂镇、青峰镇、万峪河乡、沙河乡、尹吉甫镇、红塔镇、土城镇、门古寺镇等九个乡镇。

3、郧县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分布于南部的叶大乡—鲍峡一带黄龙库区和汉江两岸地带。涉及叶大乡、鲍峡镇、胡家营镇、五峰乡、谭家湾镇、柳陂镇、茶店镇等七个乡镇。

4、竹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于305省道沿线县河镇—蒋家堰镇地段。涉及蒋家堰镇、鄂坪乡、县河镇、水坪镇、中峰镇、城关镇等六个乡镇。

5、郧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于汉江、金钱河及支流沿岸。涉及六郎乡、上律镇、夹河镇、羊尾镇、马安镇、安家乡等六个乡镇。

6、丹江口、武当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于丹江口库区周边。涉及均县镇、丁家营镇、浪河镇、土台乡、六里坪镇、土关垭镇等六个乡镇及武当山街办和武当山景区。

7、城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于汉江、黄龙库区沿岸及十堰断裂带黄龙—白浪段。涉及黄龙镇、方滩乡、汉江街办、大川镇及白浪街办等五个乡镇。

上述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面积总计5785.33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43%。现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2014处,占查明地质灾害总数的68%。

(三)201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台预测,2012年5~10月,我市总降水量偏少1至2成左右,整个汛期既有阶段性干旱又有局部洪涝,又有秋季连阴雨和秋汛的可能性。7月下旬至9月有局地强降水发生,出现局部洪涝的可能性较大,有3~4场区域性或局地暴雨发生。

根据以上气象预测,结合我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时空分布规律,预计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增长趋势。在集中暴雨期,一些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的易发区和开山切坡的在建工程区,地质灾害发生的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增长趋势可能更大。从总体情况看,今年汛期防灾形势依然严峻。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与范围

我市地质灾害威胁范围主要是山区、库区、矿区、旅游景区、在建工程区、公路边坡区以及城镇开山边坡区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主要是位于以上范围内的居民、采掘作业人员、工程施工人员、游人、行人以及单位、厂矿、旅游、交通设施、民房、在建工程等。重点威胁对象与范围如下:

(一)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的城镇。目前,全市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的乡镇级以上城镇分别有竹山县城关镇、郧西县马安镇、房县万峪河乡、房县姚坪乡、竹溪桃源乡、竹溪县鄂坪乡等老集镇,还有竹山官渡镇、上庸镇、深河乡,竹溪新洲乡、兵营乡等移民搬迁的新集镇。会受到不同程度地质灾害威胁。发育在城镇区域的地质灾害威胁范围较大,威胁人口和资产众多。

(二)山区农村居民集居地。全市80%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山区农村,受短时暴雨的影响,在一些山区可能引发暴雨型地质灾害,突发性强、破坏力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威胁范围包括灾害点附近居民住房、村委会、输电线路、道路、耕地和林地等。

(三)江河、库区沿岸。重点是汉江、堵河、金钱河沿岸,特别是库区地段,地质灾害主要诱因为降雨及水库效应。威胁对象是库岸居民区的房屋、乡(镇)单位办公设施等财产安全和居民、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四)山区学校。全市有10余所中小学受到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威胁。主要有竹溪县桃源乡杨寺庙中心小学、鄂坪乡中心学校、丰溪镇洞宾口小学,房县化龙镇中学、野人谷镇七里小学,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双龙堰村中心学校、大沟林区瓦房槽村中心学校等。

(五)民用建筑工程边坡区。十堰市区、竹山县城等建筑工程开山边坡地段,山区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区等高边坡地段是人工诱发滚石、塌方、崩塌、滑坡的多发地段,具有突发性特点,直接威胁建房区及附近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

(六)城区山地整理及渣土场区。城区山地整理及渣土场形成的高切坡、高填方地带,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场地建筑工程、周边居民。

(七)公路铁路沿线。铁路、高速路、国省道、县乡村公路等经常发生滚(坠)石、塌方和滑坡等地质灾害,主要是分布于铁路、公路开山切坡形成的边坡区,威胁对象是过往的客、货运输车辆,公路施工、养护人员以及公路铁路运输线路安全。

(八)在建水电工程区。目前,我市在建水电工程较多,在施工过程中,坝肩、公路、桥肩、洞口等地段开挖形成的高陡边坡区以及弃渣场是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主要威胁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的安全。

(九)旅游景区。目前,我市旅游景区多以险山、秀水为景,建在山高坡陡,地势险峻、沟壑纵横地带,易发生滚(坠)石、塌方、滑坡和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威胁游客和景区设施安全。

(十)矿区。露天开采矿区、弃渣场、尾矿库等地段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威胁对象是矿山采矿人员、设施及矿区附近居民。

根据县域地质灾害防治区划调查和新增地质灾害情况,全市2013年确定80处省、市、县(市、区)级重点监测督办地质灾害区(点)。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了受地质环境条件影响外,诱发因素主要表现为降水,其次是工程建设、矿山开采、水库效应等。5~10月的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具体时段如下:

(一)汛期区域性中到大雨、局域暴雨、连阴雨期间及滞后3-5天。暴雨常导致山洪泥石流灾害,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连阴雨对山坡与工程边坡浸透作用强,使滑坡变形加快。这一时期是我市地质灾害集中高发时段,也是我市2013年地质灾害主要重点防范期。具体时段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准。

(二)重点监测地质灾害变形异常期:全市列入重点监测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当监测数据显示异常变动、局部出现地裂缝、崩落、滑动、塌方、滚石等前兆现象,即转入重点防范期,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矿山开采、工程建设开山削坡雨季施工期。这一期间是边坡开挖、施工中突发性崩塌、滑坡、滚石地质灾害的多发期,这类地质灾害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常造成人员伤亡。

(四)江河洪涝、水库行洪发电水位落差期间。江河水位涨落,水库水渠蓄水、行洪、发电等水位涨落,是江岸、库区地质灾害的易发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明确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国土与住建、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层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签订责任书,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地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发〔2013〕67)的要求,在汛前对在建工程、铁路、公路沿线、矿山尾矿库、集镇、居民点、学校等人口集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险情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警措施。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开展好监测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规范监测制度,提高监测水平和成功预报率。

(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应急机制,确保应急工作做到行动快、报告准、处置稳。交通、住建、水利等部门也要制定道路沿线、重点项目、市政、水利等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人员,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做好群防群控、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汛期值守和信息报送。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对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按照速报制度规定的程序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科学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建设。各地要按照行政管理和技术支撑两条线的建设要求,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同时,切实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附件:2013年度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重点督办监测区(点)

附件

2013年度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督办区(点)

郧县:

省级:叶大乡叶滩村滑坡、城关镇牧场沟村黄家槽滑坡、茶店镇茶店集镇滑坡。

市级:杨溪铺镇财神庙村滑坡、青山镇青树沟村滑坡、叶大乡麻池村三组滑坡。

县级:城关镇后店子村滑坡、城关镇金岗村滑坡、白浪镇寺沟村滑坡、五峰乡西峰咀村滑坡、青曲镇店子河村滑坡

郧西县:

省级:夹河镇腰滩河村滑坡、六郎乡康家梁村滑坡。

市级:六郎乡六郎关村滑坡、城关镇红庙村滑坡、土门镇辽坡村滑坡。

县级:观音镇蔡家沟村滑坡、香口乡上香口村滑坡、关防乡西沟村滑坡、河夹镇祁家洼村滑坡、羊尾镇李家棚村滑坡。

竹山县:

省级:宝丰镇上坝村宝丰山滑坡、楼台乡兴旺村钻探岩崩塌、文峰乡轻土坪村滑坡、城关镇二道坊村马家坡滑坡。

市级:楼台乡马岭村邹家湾滑坡、城关镇县委党校滑坡、上庸镇峪口村七里扁滑坡、宝丰镇下坝村邓家湾滑坡、潘口乡悬鼓洲村李家坪滑坡。

县级:城关镇刘家山村滑坡、得胜镇茶场村郭家坡滑坡、麻家渡镇罗家坡村张家凸滑坡、楼台乡白莲村白莲套滑坡、宝丰镇公坪村滑坡。

竹溪县:

省级:泉溪镇成佳河村滑坡、鄂坪乡中心学校(集镇)滑坡.

市级:桃源乡杨寺庙村杨寺庙崩塌、县河镇柏树村冯家院滑坡、国营双竹林场全家包滑坡、蒋家堰镇碾盘沟村罗家坡滑坡。

县级:县河镇龙堰河村张家凸滑坡、兵营乡顺风雨村安合寨滑坡、汇湾乡船丰村童星垭滑坡、中峰镇朝阳村王家院滑坡、城关镇大裕沟村滑坡、蒋家堰镇大东沟村滑坡。

房县:

省级:万峪河乡政府滑坡、姚坪乡政府滑坡。

市级:中坝乡龙驹沟电站滑坡、姚坪乡黄坪村拐子滑坡、沙河乡五塘村滑坡、大木厂镇安羊沟村姜家坡滑坡、姚坪乡金牛村滑坡。

县级:青峰镇青峰村(红庙)滑坡、红塔镇马栏村滑坡、门古寺镇红星村滑坡、房县城关镇三海村滑坡、房县野人谷镇七里村(七里小学)滑坡、化龙堰镇化龙中学滑坡。

丹江口市:

市级:浪河镇总后3611厂滑坡、六里坪镇双龙堰村小学滑坡。

市(县)级:三官殿镇马湾村滑坡、大沟林区油瓶观村滑坡、均县镇庙坪村滑坡、习家店镇塘寨沟村滑坡。

武当山特旅游经济区:

省级:太子坡景区太子坡九曲黄河墙滑坡。

市级:武当山街道办事处老营宫村滑坡。

区(县)级:太极湖街道办事处土门农队卫家岗山体滑坡、太极湖街道办事处十字岭居委会岩质崩塌、景区办事处大湾村中观滑坡。

茅箭区:

市级:茅塔乡王家村滑坡。

区级:东城开发区枧槽村滑坡、武当街办马家河村滑坡。

张湾区:

市级:黄龙镇堰石村阳坂坡北滑坡、车城街道谢家新农村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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