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集中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集中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集中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随州市集中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市“人人参与,洁美随州”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城市畅通工程”建设,落实好市人大《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一号议案,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工业兴市”和推动跨越式发展创建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筹,规划先行,建管并重,整体推进”的思路,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通过一个时期的整治,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达到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提档升级,交通秩序大为改观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随州市集中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明方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卫东,副市长王志勇,市政府党组成员、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傅义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管理中心、曾都区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海涛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分别为:

(一)宣传工作专班。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随州日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全面负责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交通秩序整治专班。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组成,负责城区行车秩序、停车秩序的整治。

(三)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改造专班。由市住建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组成,负责城区交通规划编制、道路和交通设施改造、“门前四包”管理工作。

(四)城区客运市场整治专班。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组成,负责客运班车进城线路、公汽运行班线的合理调配和有效对接,规范出租车辆的管理,打击非法营运。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2年6月底以前)。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全面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有效维护交通秩序。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各工作专班和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实施重点整治攻坚,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邀请市人大代表对整治效果进行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且未达到整治目标的进行责任追究并责令限期达标。

四、工作任务

(一)市委宣传部

1、在《随州日报》、《编钟之声报》、随州电视台、中国随州网开辟《倡导文明交通,共建畅通随州》、《交通陋习曝光台》等专题栏目。

2、以“倡导六大交通文明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交通危险行为”为主要内容,定期推出宣传主题,推动综合整治行动不断深入。

3、组织开展市民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和“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

(二)市规划局

1、编制《随州市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将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纳入城市道路整体规划项目,实行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2、落实大型建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或改建大型建筑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要全面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3、科学编制老城区道路交通改造详细规划。包括拓宽路口规划、建设小型停车场规划、公汽港湾建设规划、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建设规划等。

(三)市住建委

1、根据老城区道路改造详细规划,将水西门转盘、棉纺厂路口等具备条件的交叉路口进行改造,使等候信号灯的左转、右转、直行车道都达到4至5个车道以上。

2、配合交通部门完成交通大道、汉东路、明珠路等公汽停车点港湾式改造。

3、在烈山大道与解放路交汇处十字街修建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

4、在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中,把路口渠化、交通管理设施、标志标线、灯控系统等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确保城区道路网络顺畅,连通便捷,如青年西路、解放路西段改造等。

(四)市城管执法局

1、实施机动车停放市场化管理。在有条件的地方增加停车泊位,改造停车设施,完善收费管理机制,提高停车位使用率,达到停车有序,进出畅通的目的。

2、办好摩托车、自行车集中停放试点。以沿河大道为试点,规范相关集中停放管理的基础设施,确保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整齐。

3、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充分发挥社区、临街单位和托管人员的作用,落实专人分段管理机制,确保“门前四包”责任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4、加大主干道出门出窗经营和户外违规广告牌的查处力度,减少占道经营造成的交通影响。

5、加大对聚玉街、玉石街、龙门街等背街小巷出门出窗经营和流动摊点的整治力度,避免占道经营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确保道路微循环的畅通。

6、督办相关临街单位开放院内停车场,缓解街面的停车压力。

(五)市公安局

1、加快交通管理设施提档升级。加大对易堵路段的交通科学组织,通过加装单向交通、禁止左转、限时通行等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强化信号灯设施、分道设施、隔离设施、监控设备等方面的配套建设,建成较为完整的交通语言系统和交通违法监控系统。将沿河大道建成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示范路。

2、加大通行秩序整治力度。整顿规范公交车辆停靠行为,促使公交车辆进港湾停靠。严厉查处随意变道、抢道、调头、闯红灯等影响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从重查处“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事故隐患。对易堵路段实行远程分流,均衡区域交通流量。

3、做好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城管执法部门,科学布局和增划小车泊位。增设主要街道停车场指示牌,实行网格式停车秩序管理。做到一人一区、分段包干,加大对违停车辆的劝离贴单、拖离等查处力度,把违停减少到最低限度。

4、实施摩托车、电动车走边道示范工程。在沿河大道党校路口至二米厂路口,交通大道清河路口至鹿鹤转盘,烈山大道油泵转盘至南关口以及汉东路、清河路等五个路段,引导和实施摩托车、电动车走边道。

5、积极教育引导市民提升交通文明素质。编制交通安全宣传折叠式小册子,广泛发放到市民手中。制作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展板,在城区人口集中路段巡展,用鲜活事例警醒交通参与人。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发放到学校、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区用于播放宣传。

(六)市交通运输局

1、科学调整客运班车、城外公汽进城线路,实现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客运东站、南站的作用,缓解中心站的压力。做好公汽场地中转站选址建设工作,解决公汽在十字街等处中转影响交通的问题。

2、大力打击取缔无证经营的“黑出租车”。

3、设置和施划交通大道标志标线。

4、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规范车辆停靠行为,使之做到不随意停靠、不占道抢行,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七)市市场管理中心

加强菜市场、小商品市场进出口的交通管理,杜绝占道停车。

(八)教育局

1、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每学期对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1-2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

2、配合做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和管理工作。督促各学校在学生进出校园的高峰时段,组织护学队配合公安部门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行平安。

3、加强校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从驾驶员的选拔,到车辆的规格、标志等,必须符合《校车管理条例》的要求,确保万无一失。

(九)市综治办、文明办

将公务车辆、公务员驾驶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纳入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评选、文明单位评选考核范畴,对交通违法严重、事故多发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十)曾都区

组织实施市民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努力养成“行车有序、行路有礼、停车有律”的文明习惯。督促各城区办事处与社区、社区与临街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落实好“门前四包”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综合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督办组和综合协调组,督办组负责对各工作专班、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适时发布检查督办通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综合协调组负责重大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统筹抓好工作安排与推进经验总结、简报编发、会议组织等工作,确保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正执法。各职能部门要讲究方法,做到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所有参与整治行动的工作人员要举止端庄、文明用语、规范执法,做到查扣有据、处罚有度,并注意工作方法,防止激化矛盾。

(三)坚持分类指导。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人人参与,洁美随州”活动,适时调整工作重点进行分类指导,联动各方力量,确保整治行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目的性。

(四)落实考核问责。领导小组将与各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分别签订《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按照责任目标考核结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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