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春运工作已于2013年1月26日正式启动,至3月6日结束,历时40天。为保障人民群众平安畅通出行,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运工作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春运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成立春运工作专班,深入本辖区重点单位、重点路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召开相关会议,明确春运安全的工作目标、职责任务,明确春节放假期间春运安全的管控措施。凡因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一律责任倒查,并在综合治理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春节期间广大农村地区走亲访友的多,亲朋好友在一起喝酒的多,酒后驾乘摩托车的多,加之村村通公路较狭窄、安全设施不完善,历年春运期间都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因此,要针对农民群众春节期间出行特点,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提示、大劝导,教育引导广大农民朋友珍惜生命、告别交通陋习,自觉做到骑乘摩托车带头盔,后座限载一人,不酒后开车,不乘坐安全性能低的手扶、拖拉机、农用车,不强行超车会车。
三、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公安机关要针对春运期间人流、车流、交通违法急增及恶劣天气频发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勤务,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管控上。严管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要节点、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各地交通安全服务站要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过往的7座(含)以上客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逢车必查。各乡镇派出所、农机监理部门、村组基层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赶集赶场和民俗活动的路面巡查,劝阻、纠正和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载、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开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辖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救援、快速疏导交通,防止二次事故和交通堵塞。
四、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畅通。要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为目标,力争实现全市春运期间“四个不发生”: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和车辆人员滞留,不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和执法不规范问题,不发生车匪路霸案件,为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创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
延伸阅读
